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教育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30日 21:55:39 | 来源:清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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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教育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如下:

  1、江都区浦头中心小学原校长赵正银、副校长韩勇违规使用贫困生补助经费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上级拨付给浦头中心小学贫困生补助经费计41.2万元,该校时任校长赵正银、时任总务主任韩勇,仅将17.34万元发给贫困生,其余10.82万元用于学生伙食补助,13.04万元用于学校食堂维修、购置设备等创建扬州市A级学校食堂工作。2017年9月25日,赵正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韩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处原主任金本忠截留预登记未报到学生预缴费用问题

  2015年至2017年,金本忠任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处主任期间,违规截留用于退还给217名预登记未报到的学生的预缴费用计1.16万元,其中2015-2016年截留的6865元,用于支付招生处工作人员在招生前期工作中产生的香烟、车费、餐费等方面的费用,2017年截留的4700元在高邮市委巡察组驻点巡察期间已上交该校账户。2018年11月11日,金本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来源:清风扬州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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