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落地!苏州明年施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2018年11月30日 14:14:31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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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和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情况,明年起,苏州将施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此,今年苏州已在三类单位开展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试点。

  据介绍,由于现行政府会计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导致会计信息质量总体不高,同时,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采用收付实现制,由此产生的决算报告,无法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和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以保证2019年1月1日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苏州顺利实施。

  首先,领导重视。2018年新年伊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在筹划年度工作任务时,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确定为2018年度苏州市财政局六项内部改革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把“单位覆盖不留死角、关键岗位人人精通、新旧制度平稳转换、贯彻实施不打折扣”作为改革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其次,强化培训。大力培训推进改革的“关键人”,创新引入制度执行的“辅导员”,并在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中增加了政府会计制度有关内容,实现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

  第三,试点先行。市财政局将三类单位确定为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工作试点单位。行政单位(市级主管部门)确定了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苏州市财政局为试点单位,施行通用制度的一般事业单位的试点单位为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施行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试点单位为苏州市第三中学校。通过试点单位先行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力求提前发现和解决新制度运行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为2019年度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实践依据。

  此外,还要攻克四个工作难点。在各类资产管理上,需要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做好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基础信息的准备。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上,需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力求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针对各类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摸索总结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在各类事业单位的适用性,为上级财政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上,主要是汇总收集各业务处室提供的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

  (来源:引力播 编辑/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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