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今天召开发布会,就《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进行解读。
【26项主要指标划定工作"时间表"】
《规划》充分吸收省委今年1号文件和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重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大类,安排78项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并设置了26项主要指标,相比国家要求新增了4个,调整了5个,体现我省要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全国前列的特点。其中提出,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2.44万元,2022年再增近5000元。2022年无害化公厕率要超过95%,区域供水入户达到99%,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实现全覆盖。同时,按照中央对东部地区省份要比全国平均年限提前实现乡村振兴的要求,《规划》科学把握全省乡村发展区域差异,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李侃桢告诉记者,推动"1+3"重点功能区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2年苏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2025年左右沿海南部地区和扬子江城市群的苏中地区基本实现江淮生态经经济区,2030年左右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村土地利用制度改革促进三产融合】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江苏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规划》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在保障增量、盘活存量、差别化供地三方面下功夫。各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中,要单列不少于5%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对水利、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优先保障。探索实施农民宅基地三权分置,鼓励和引导农民将空闲的宅基地和自有住房来兴办农家乐、民宿等,盘活低效使用的农房。同时,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时下热门的光伏项目,也进行了相应的政策调整。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吴震强说,过去的政策要求都是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受到规划计划的制约,很难落地。现在光伏面板使用的土地,只要不是占用基本农田,只要不破坏耕作层,我们现在允许按照农用地来进行管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罗聪懿 刘堃 编辑:董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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