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卫健委回应“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2018年11月28日 10:15:4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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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健委回应“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公开结果

  11月26日,有媒体就“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进行报道。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调查核实,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和科学原则,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刷屏

  11 月 26 日,据人民网报道,“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出生了。这一消息,瞬间刷屏,网友炸了!

  报道称,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据悉,这次基因手术修改的是CCR5基因(HIV病毒入侵机体细胞的主要辅助受体之一),使用的基因编辑技术为“CRISPR/Cas9”技术。

  此前报道:

  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婴儿在中国诞生?!修改基因真能逆天改命?全网炸了!

  质疑

  消息引起轩然大波

  后续难道要对双胞胎继续实验?

  伦理问题怎么办?

  人类的历史就此被改写了吗?

  媒体四问基因编辑婴儿

  消息一出,质疑声不断,科技日报对此提了四点疑问——

  1.CCR5这个靶点是不是已经公认的会感染HIV?敲除这个靶点有没有其他潜在威胁?会导致其他疾病?

  2.如何能够证明这对双胞胎婴儿能够天然抵抗艾滋病?因为不可能现在就让婴儿接触艾滋病传染,这有悖伦理道德。如果这对双胞胎一生都没有经历过可能感染艾滋病的环境或行为,又如何证明她们天然抵抗艾滋病?

  3.对试管婴儿进行基因编辑是否有悖伦理道德,经过什么部门审批?一个民营医院就能做这样的实验吗?

  4.此前我国有没有过基因编辑手段用于人体的实验?

  当事科学家:过几天统一回应

  “现在贺教授不接受媒体采访,过几天统一回应。对于此例研究,更多信息不能透露,这个实验不是因为母亲有艾滋病,也不能透露婴儿是在哪个医院出生的,因为个人隐私不能说太多。”负责贺建奎媒体的负责人陈远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来源: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据报道,这次编辑峰会于2018年11月27—29日由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医学院、英国伦敦皇家学会和香港科学院在香港联合举办。贺建奎将在峰会现场展示他领导的项目组在小鼠、猴和人类胚胎的实验数据。在50枚人类胚胎基因测序结果显示,未发现脱靶现象;而所有人类正常胚胎里面,有超过44% 的胚胎编辑有效。贺建奎还展示此次基因手术婴儿脐带血的检测结果,证明基因手术成功,并未发现脱靶现象。他表示,结果仍然需要时间观察与检验,因此准备了长达18年的随访计划。

  网传百余科学家联合声明

  疯狂!谴责!

  @知识分子 微博发布百余科学家联合声明,表示这项所谓研究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形同虚设。直接进行人体实验,只能用疯狂形容。作为生物医学科研工作者,坚决反对!强烈谴责!

  多方回应

  南方科技大学声明:

  贺建奎已停薪留职

  严重违背了学术伦理

  南方科技大学发布“关于贺建奎副教授对人体胚胎进行基因编辑研究的情况声明”:

  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贺建奎副教授(已于2018年2月1日停薪留职,离职期为2018年2月—2021年1月)对人体胚胎进行了基因编辑研究,我校深表震惊。在关注到相关报道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贺建奎副教授了解情况,贺建奎副教授所在生物系随即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此研究行为进行讨论。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校形成如下意见:

  一、此项研究工作为贺建奎副教授在校外开展,未向学校和所在生物系报告,学校和生物系对此不知情。

  二、对于贺建奎副教授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体胚胎研究,生物系学术委员会认为其严重违背了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

  三、南方科技大学严格要求科学研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遵守国际学术伦理、学术规范。我校将立即聘请权威专家成立独立委员会,进行深入调查,待调查之后公布相关信息。

  南方科技大学声明 官网截图

  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已启动调查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微博@健康深圳 发布声明称,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已启动对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伦理问题的调查。

  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引发公众对该项研究的安全性与伦理性的热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公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明确规定“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是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应当设立伦理委员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不得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

  深圳市参照该《办法》对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要求,建立了“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并已开展“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已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备案工作”。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经查,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这一机构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已于11月26日启动对该事件涉及伦理问题的调查,对媒体报道的该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书真实性进行核实,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公众进行公布。

  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来源 现代快报、北京日报、@知识分子、人民网、南方都市报、上观新闻、界面新闻、第一财经、澎湃新闻、新京报、果壳网、红星新闻、新华网、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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