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在学校里调皮捣蛋,老师能不能惩戒?怎样惩戒?昨天(11月22日 )下午,江苏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邀请家长一起来探讨惩戒教育的方式、能不能把惩戒权交给老师。
小学开听证会 老师可以惩戒“熊孩子”?
常州局前街小学的这场听证会,请来了律师、法官、心理学家、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 听取对学生采取惩戒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列出的7种惩戒情形包括: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 务;经常不能达成学生日常作息规范;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经常怂恿他人犯错、并借助谎言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经常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用他人的东西以及经过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委员会讨论认可的其他行为。
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共有8种,包括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 、隔离、陪读。记者注意到,惩戒的实施方式中,并没有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项目。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副校长许嫣娜表示:“学校推出这样的措施,让老师敢管,也让老师用更合理合适的方式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同。”
校方认为:“完整的教育不能没有惩戒”。惩戒是为了让学生知道,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事后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校长李伟平表示:从教育学心理学的角度,教育需要惩戒 。开听证会的目的,就是要形成共识,教育惩戒的意义是什么,要不要教育惩戒。
现场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
学生代表表示:“隔离和陪读有点负面作用,会被认为另类、特殊看待,容易产生负面心理。”
家长代表则表示支持,因为古代私塾老师,上课时都会拿一把戒尺,不听话就要打手心。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的法律顾问赵凌率表示,国家对此的立法尚处于空白阶段,学校惩戒制度的讨论,常州目前是全国第一家。虽然国家层面上,没有明确提出惩戒权这三个字,但地方立法层面已经破冰,第一个吃螃蟹的是青岛,青岛有一个中小学学生管理办法专门提到了对于影响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惩戒。
是否惩戒引发社会讨论 市民褒贬不一
但关于惩戒方式的探讨仍在继续。不少市民表示,教育一直是令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头疼的问题,管孩子轻不得,重不得。近年来,面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敢于严厉批评、适度惩戒的越来越少了,常州这所小学准备推出的惩戒制度很有意义。
一名从教40年的退休老教师表示,好老师就要把学生当自己孩子,该惩罚就要惩罚。
市民表示:不打不成材,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我家没有戒尺,但有长的晾衣架,会抽他。也有市民表示反对,认为老师惩戒学生,可能会导致孩子的逆反心态,反而不利于教育 ,影响后面的学习。
教育专家:惩戒方式需慎之又慎
惩戒尺度难以把握,这也是不少专家所担心的,不科学不规范的惩戒一旦被滥用,将惩戒等同于惩罚,甚至等于打学生,惩戒就变得简单粗暴。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殷飞表示:“很多儿童的不良行为不是行为问题,有学习障碍、多动症、自闭症的孩子,需要的不是惩戒,他们都是无意识的行为。这些孩子需要心理评估和心理援助。”
此外,在惩戒手段中将“加倍劳动”也列入其中,殷飞认为,这一点十分不妥:作为学校要把劳动变成一种成就感、一种体验、一种享受、一种美德,用一个培养目标去惩戒儿童,潜台词就是劳动很可恶,这从教育逻辑和哲学观念上就是错误的。
孩子的行为出现偏差,家长和老师应该从深层次找原因,互相配合,而不是把惩戒权交给谁。更何况 ,不是所有问题,都能用惩戒来解决。否则很有可能孩子表面上接受了,心理上产生反感。教育方式有很多种,就像“三明治”一样,两片鼓励夹一片批评,也许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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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邓曦 江苏教育频道/赵英雷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