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专项救治、先诊疗后付费……泰州新出台的这7项举措,超赞!

2018年11月22日 03:52:53 | 来源: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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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出台7项举措实施精准健康扶贫,着力解决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目标

  进一步落实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全额资助低收入人口全面参保;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低收入人口医保政策,提高低收入人口住院和门诊报销水平,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的政策;

  积极落实民政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补充保险,不断减轻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举措

  低收入人口患病定期报告制度

  准确反映因病致贫返贫低收入人口患病情况,动态监测各地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为健康扶贫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大病专项救治

  按照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三定”原则,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20种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专项救治,新发现一例救治一例。同时稳步扩大专项救治病种,到2020年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

  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

  开展“光明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2018年,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率达100%,并建立长效机制。

  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救治力度

  加强低收入人口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农村残疾人精准康复治疗,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免一补”政策,提高患者管理率和服药率。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对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自动识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取消低收入人口预付金,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同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的衔接机制,加快建立“一站式”同步即时结算平台,并做好与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衔接工作。

  降低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

  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低收入人口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低收入人口平均住院医疗费用低于全市平均住院医疗费用30%,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确保达到80%以上。对住院低收入患者超出10%个人自付比例的费用,由各市(区)研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

  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实现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为每个低收入人口建立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每月开展一次上门访视或健康管理。

  泰州医卫资源向黄桥革命老区倾斜

  泰州明确规定——医疗卫生资金、项目、人才等优先向黄桥革命老区倾斜,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推动市(区)级医院与黄桥革命老区乡镇卫生院的合作和援助,建立市(区)级医院医疗骨干定期到黄桥革命老区驻诊制度;

  通过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适宜技术培训、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等措施强化黄桥革命老区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

  对黄桥革命老区所有符合政策的目标人群,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实施免费新生儿规定疾病筛查、免费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项目。

  (来源:泰州网;编辑/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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