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边倾倒百余吨危废物 男子污染环境被判刑

2018年11月20日 16:04:2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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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民顾某某就为了牟取私利,将一百多吨危险废物铝灰渣,非法倾倒在丹阳市皇塘镇一处公路边的空地上,造成严重污染。镇江京口区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6年9月29号,江苏省丹阳市皇塘镇蒋墅南河头村村民发现,村庄边上的公路被倾倒大量不明废物,这些废物经雨水冲刷后不停地冒着白烟,方圆200米都能闻到极其刺鼻的气味。接群众举报后,当地环保等部门随即对这批废物进行紧急处置,经鉴定,这批废物为铝灰渣,是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而这批危废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则为35.28万元。经过警方追踪调查,最终,断定事件的幕后黑手就是顾某某。

  镇江京口区人民法院行政环资审判庭负责人邹永超说:“被告人,原来是搞运输渣土的,运输市场生意不太好,他听说,帮一些个体厂处置这些铝灰渣,这些小厂也不愿意花大钱去处置,他又听说人家水泥厂也可以用这个东西,他一想我两边都可以赚钱。”

  2016年上半年,顾某某通过熟人联系了从事个体提炼铝的黄某某。找到“货源”后,顾某某在2016年9月25日组织匡某某等人驾驶两辆货车从黄某某位于常州的铝锭加工厂运出117.66吨铝灰渣,并根据50元每吨的价格,从黄某某处赚得6000余元的处理费。原本,顾某某准备利用这批铝灰渣赚取第二笔不义之财,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希望很快落空了,水泥厂一化验,这个东西根本就不能用。

  无奈之下,顾某某安排匡某某等人将铝灰渣一股脑地倾倒在丹阳市皇塘镇蒋墅南河头村蒋皇线公路边空地上,便溜之大吉。近日,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处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路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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