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紧急入境“,可“申办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等等。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标准、资金补助、便利化措施等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便激发已经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跨国公司继续扩能增效。
早在2012年、2015年江苏就分别出台了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政策文件,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认定20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户均投资总额2.08亿美元,比全省外资企业平均规模高1.85亿美元。
不过,截至今年上半年,江苏已有98家企业享受开办和用房的资金补助满了3年期,需要引导其在我省继续增资扩能,激发新活力。
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介绍:“对已拿满三年开办补助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自2018年度起,企业当年在江苏扩大投资,年度增资达到一定额度,给予奖励。企业可将增资扩能奖励资金用于人才引进。”
对所有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而言,在调整和新增奖金奖励及分配方式上,还将开办补助与用房补助整合,将用房补助统筹纳入开办补助,提高了开办补助标准,减少了企业申报材料。
不过,孙津介绍,相比资金奖励,所有跨国公司都更看重“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省各有关部门也将最新的便利化措施最大限度地适用到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包括注册地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增紧急入境政策,外省户籍员工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就近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国籍人员可以申办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助推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其进出口货物提供通关便利等。省人社厅外专局对外籍员工在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方面给予便利,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入托或入学按照 “就近就便、适当照顾”的原则提供便利等等。
《意见》也针对制造业和服务业利用外资的不同特点,对设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跨国公司提出不同的资产要求:服务业类母公司资产要求2亿美元,其他行业的母公司要求3亿美元。同时,对申报主体要求强调实际缴付,对授权管理企业数量有所调整,新增了几类实际存在的总部功能性机构组织架构。省商务厅外资处调研员裔红卉表示,这其中加大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力度非常明显:“我们利用外资制造业是高于服务业的,服务业这一块要弱一点,上两期政策没有分开,其次上两期政策的标准都是境外资产必须达到4万美元,这次分开来算,其次服务业的标准大大降低。”
链接:
今年1-9月,全省新设立2365个外商投资项目,同比增长1.8%;实际使用外资207.1亿美元,同比增长6.2%,总体规模保持稳定。主要表现为,大项目和增资项目增多:新设及净增资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757家,同比增长17.2%;新设及净增资1亿美元以上企业215家,同比增长16.8%;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提升:全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52.7%,占比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8个百分点。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45.7%,占比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态势良好:1-9月,全省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达3025.5美元,同比增长11.0%,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1.3%。
更多详细报道,欢迎收听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的各档节目。《江苏新闻联播》07:00-07:30《新闻早高峰》07:30-09:00《新闻晚高峰》18:00-19: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