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总部经济,对培育重大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竞争力等至关重要。截至2017年底,江苏全省累计认定20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户均投资总额2.08亿美元,户均注册资本1.19亿美元,户均营业收入25.2亿元,比全省外资企业平均规模高23.7亿元;户均纳税1.4亿元,比全省外资企业平均规模高1.3亿元。这些优质外资企业在江苏生根开花结果,推动江苏利用外资提升层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12年起,我省每三年就会出台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政策文件,上一期总部政策即将到期,迫切需要有新的总部政策,继续推动我省外资总部经济发展,激发存量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新活力。
亮点一
认定门槛降低
最高开办补助可达600万
工厂无尘车间。曹俊摄 视觉江苏供图
针对制造业和服务业利用外资的不同特点,这次将设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跨国公司分别按照服务业和制造业提出不同的资产要求,服务业类母公司资产要求2亿美元,其他行业的母公司资产要求3亿美元。
对2018年1月1号后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600万元和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中法合资养老院。宋峤摄 视觉江苏供图
对2012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功能性机构提升能级,并经重新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企业,增加发放不超过400万元的开办补助,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亮点二
外籍员工生活更便利
建立联席会议确保政策落实
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介绍,相较于资金上的补助政策,跨国公司更看重生活上的便利化,此次总部政策特别强调,省各有关部门将最新的便利化措施最大限度地适用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南京海关开展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高级认证作业。向中林摄 视觉江苏供图
海关助推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提供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
省人社厅外专局对外籍员工在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方面给予便利。
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负责协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入托或入学,按照 “就近就便、适当照顾”的原则提供便利。
外管局积极支持具有境内外资金管理中心功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展外汇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税务部门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税务部门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或税企备忘录,助力企业提高政策确定性,以及及时解决遇到的涉税问题。
多部门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之间如何高效沟通?
建立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成员省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提示,共同做好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便利化服务。
(来源:交汇点 编辑/李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