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江苏全面推开实施106项“证照分离”改革,准备这么做

2018年11月16日 19:09:54 | 来源:我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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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分离”改革,剑指“准入不准营”的沉疴积弊,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11月16日,江苏召开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会议,江苏“证照分离”改革将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实施,改革事项共计106项。标志着这一深受市场主体欢迎的改革,开始从45个地区试点转向全省推开。

  自去年12月起,江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100项涉企审批事项进行了改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的同时,江苏还将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多证合一”等改革,全力推动我省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优化市场准入,试点成效明显

  作为江苏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等45个地区,从4月开始试点“证照分离”改革,最大限度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半年多来,在试点地区,“证照分离”改革已在优化市场准入方面显出成效。例如,在泰州医药高新区,因为“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的经营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办理时间由45天缩短为3天,符合条件的餐饮业经营者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利好。这个地区将“证照分离”改革与开发区“全链审批”结合,根据实际需求梳理出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工商注册等方面的48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再与“不见面审批”改革叠加,让企业少跑腿、不跑腿。

  改革要落细落实。为了防止以“备案名义”开展“行政许可”,镇江市在省内率先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类事项。全面梳理29个市级部门、262项行政备案类事项后,该市制定了备案事项清单,为行政备案划清边界、固化程序。

  “证照分离”改革,是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宿迁市出台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意见,原则上对同一监管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尽量少打扰企业。同时,该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部纳入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营商环境更优,则市场活力更强。截至10月底,泰州市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2796件,惠及企业990多家,平均提速80%以上。今年前三季度,该市新登记私营企业1.8万户、注册资金10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26.1%,增幅均居全省前列。

  分类推进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江苏“证照分离”改革怎么推?

  首先是对照国家要求,将试点与全面推开尽快衔接。江苏省委编办、省审改办主任俞军介绍,今年9月国务院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这些事项,与江苏试点的100项事项相比,增加22项,减少13项,与其他事项合并3项。对此,江苏首先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106项改革事项,按照国务院明确的4种改革方式——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分类制定改革措施。

  在“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要防止管理脱节;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要明确相关要求;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加强事后核查;对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要在“优”字上做足文章。

  记者了解到,106项事项中,有83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被列入“优化准入服务”事项之列。对这些仍然保留的审批事项,江苏的要求是,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表示,对于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25项事项,“全面实施流程再造,完善工作体系”。

  “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是“证照分离”改革的原则之一。江苏要求,通过推进随机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强化数据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俞军强调:“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各地各部门要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逐项确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图片说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群众宣传“证照分离”改革。

  朱勤虎介绍,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支撑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交换的工作平台。目前,省市县三级已有3579个政府部门使用该平台,占应上线部门总数的89%。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加大推广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争取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稳步推开“证照分离”

  目前,江苏省级党政机构改革转隶工作基本完成,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开,部门权力事项将在“三定”规定出台后进行相应调整。

  在这一时间节点推开的“证照分离”改革,无疑应与党政机构改革有机结合。“妥善处理好部门间的职责划转,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俞军提出,“部门权力事项调整前,转隶到新部门的单位,要按转隶前行使的权力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到的事项。权力事项调整到位后,各部门按照权力清单继续做好改革工作,确保全省‘证照分离’稳步推开。”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高建新也提出,由于机构职能调整,部分行政执法权发生转移,行政执法主体也发生变化。各级政府要做好执法主体变更确认工作,尤其是涉改事项审批和监管主体的变更确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江苏已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国家级开发区220项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于“证照分离”涉及的106项事项,各开发区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和管理责任,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加快形成“园区事、园区办”的格局。

  (综合自:交汇点、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李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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