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对江苏提出的具体任务,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精准管控方案》。
《方案》提出,各地要在11月30日前,让承担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和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签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承诺书”,承诺书需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一:签订环保承诺书
11月30日前,企业签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11月底前,各设区市选择20家左右重点企业试点安装用电监测系统,年底前全面推广应用。针对钢铁、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各地须在12月15日前将车辆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到位。
二:实施精准管控
11月底前,重点企业试点安装用电监测系统,年底前全面推广应用。
11月20日前,各地环境执法监察部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交叉互查。省生态环境厅将成立四个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强化执法督查
11月20日前,各地环境执法监察部门交叉互查。
11月18日前,各地统一对外公布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陈超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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