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联合制定出台《江苏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在本省管辖海域范围内使用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后,方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图片来源于网络
江苏省财政厅综合处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意在加强、规范江苏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征收与管理,促进海域及无居民海岛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强化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意识,有利于提高海域和无居民海岛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促进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按照用海(无居民海岛)类型、海域(无居民海岛)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计算征收,属于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采取就地缴库方式缴纳。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统筹用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整治、保护、生态修复等海洋事业发展。
此外,为体现对专业渔民的支持,《办法》明确规定,专业渔民养殖用海可按每户不超过50亩的用海面积免征海域使用金。
江苏是全国海岛数量较少的沿海省份之一,集中分布于海洲湾、辐射沙洲和长江口北支三个海域,共有海岛 26 个,另有 110 个低潮高地和苏岩礁、虎皮礁、鸭礁等暗礁,海岛陆域总面积为 63 平方公里。值得关注的是,在这 26 个海岛中,22 个是无人岛。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1 年 4 月,国家海洋局公布首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共计 176 个无居民海岛,江苏两座海岛入选,分别是连云港的秦山岛和竹岛。其中,秦山岛整治修复,中央投入财政资金 1.2 亿元,定位是进行旅游等相关开发。目前,秦山岛和竹岛两座岛屿的整治修复工作已完成。此前,虽陆续有开发企业前来咨询接洽,不过,至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 "主人"。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