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吃螃蟹!保护长江,泰州做的这事,全国地级市都没干过…

2018年11月11日 11:34:34 | 来源: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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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对母亲河做一个大体检”、“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向环境污染宣战”的相关工作,11月8日,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和泰州市人民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泰州市设立遥感应用基地。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泰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战略合作协议。

  这是全省首家,也是全国地级市首家遥感应用基地。旨在通过对泰州市境内长江干流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

  摸清泰州市境内长江岸线生态环境风险

  建立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清单

  全过程支撑泰州市生态环境监管

  为建立泰州市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本次长江干流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范围为,泰州境内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的缓冲区,岸线总长约98公里,覆盖面积不小于294平方公里,涉及靖江、泰兴、高港和医药高新区。

  双方将建立边调查、边应用、边整改、边核查的联动机制,对所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转交泰州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区市和镇街、园区进一步组织整改。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刘玉平副主任与泰州市人民政府徐克俭副市长为泰州遥感应用基地揭牌。

  双方的合作内容还包括:

  依托江苏省泰州市环保局设立卫星中心生态环境遥感应用基地;

  开展泰州市生态环境遥感日常和应急监测等应用合作,卫星中心提供遥感数据、遥感技术等服务,市政府提供监测数据、基地等支撑条件;

  合作双方联合开展国家和地方相关科研项目的申请与实施;

  ……

  新闻背景

  长江生态保护,泰州在行动

  一直以来,泰州市坚持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坚持科学有序发展,建成了全省首个跨江联动开发先导区。在长江沿线“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大背景下,积极调整思路,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切实保护沿江、沿河、沿湖湿地,积极修复受损湿地,提升长江生态服务功能。

  今年以来,泰州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打响了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全市性战役,先后成立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和督察百人团,组织实施9个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动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泰州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沿江地区生态保护和空间利用专项规划》,从制度层面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合理布局沿江生产、生态、生活空间;

  泰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并建立了联合审查制度,规定凡占用500米岸线,项目的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美元或10亿元;

  在全省率先把市域划定成85个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域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以上,近三分之一的长江岸线为不开发区,主要用于建设长江湿地、亲水空间和滨江森林,为长江母亲河筑牢生态屏障。截至2018年7月底,泰州市累计完成化工生产企业淘汰关闭157家、改造升级103家、整治重组85家、搬迁转移9家,共计减少化工生产企业243家,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51.4%;

  泰州沿江地区已建成投运4家污水处理厂,86个化工企业建设92台套废水处理装置,每年减排2600多吨化学需氧量等水污染物,长江泰州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水标准;

  位于泰州最南端的靖江市,把50多公里长江岸线专门划出近20公里,用于建设生态湿地和公园,提出“永久不开发”,当地人称为“不开发区”;

  泰兴市规划用3年时间建设14000亩长江湿地生态园。目前,沿江地区已建成包括沿江风景名胜区、生态湿地等在内的自然保护区184平方公里,划定禁止开发的“红线区”和限制开发的“黄线区”覆盖率达16%;

  高港实行差别化主体功能区政策,把沿江片区高港段生态经济总体功能布局纳入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同时,大力实施“绿满高港”行动,推进引江河高港段、南官河和大桥北接线3个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柴墟河南侧带状公园、环港公园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新增造林 750亩,林木覆盖率达30.6%,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9.4%;   ……

  (来源: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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