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苏网讯 10月30日中午和下午,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盐靖高速盐城北收费站执勤时,先后查获两名驾驶证已被注销的驾驶员,而他们驾照被注销的原因均是因为吸食毒品。

上午十一点多钟,高速三大队交警在盐城北收费站对下高速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轿车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他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随即将该名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的调查。面对调查,驾驶员陈某交待,自己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但并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注销。这边的事情还没处理完,下午四点钟左右,执勤交警在盐城北收费站再次查获一名因吸食毒品、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
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三大队张维维警官告诉记者,行为人陈某、裴某在驾驶证被注销后,仍然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将面临罚款一千元、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荔枝网 编辑/许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