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构改革这样改!设置更科学 职能更优化 权责更协调

2018年10月26日 18:53:1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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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江苏省迅速组织实施省级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江苏省将一共设置60个省级党政机构,其中16个党委机构,44个政府机构。12月底,省级机构改革将基本完成。

  根据方案内容,这次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此外,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比如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不再保留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牌子;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方案》还就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作出了具体的安排:比如不再保留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将其主要职责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的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自然资源厅。

  此外,还整合了部分机构职责,新组建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重新组建机构方面,将省科学技术厅的全部职责,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科学技术厅。

  另外,还重新组建了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省林业局。

  此次改革还保留了部分机构。

  保留14个省委机构: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委研究室、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省委机要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保留24个省政府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信访局、省能源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作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省监狱管理局。)

  具体戳↓↓↓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李俊彦 尹美又 张正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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