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1月1日起,原先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全市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待遇,在全省率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级统筹,2019年度的筹资标准也已明确,南京约300万参保人员将实现同城、同标、同待。
政策背景
南京市原城镇居民医保2007年建立,覆盖六城区居民,参保122万余人,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原新农合2003年建立,覆盖栖霞、雨花台两区部分居民和新五区居民,参合171万余人,由市新农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两项制度造成缴费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差异较大,重复参保、重复建设问题凸显,群众要求城乡一体化的诉求日益紧迫。2017年2月28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域范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3个时间节点推进整合:2017年6月底前整合管理体制,2018年1月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9年1月起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根据介绍,原先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保障水平不降低。
筹资标准提高 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扩大目录保障范围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元/人/年)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与城镇职工医保一样的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药品从原1000种扩大到近3000种,诊疗和医用耗材达到6.6万条,特别是将国家新增包括肿瘤靶向高费用药等361种药品及谈判药纳入目录范围,对原新农合人员来说,保障品种与范围显著加大。
优化门诊待遇 首次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
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是我市针对门诊发生的较高费用进行保障的首次尝试,也是南京门诊政策的制度创新,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门诊高费用的医疗需求。主要是参保人员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此政策对原居民医保是新增加的政策待遇,门诊发生的高费用得到有效保障。对原新农合门诊限病种政策,此政策实现了与原病种待遇的衔接,即解决了病种不够的问题,扩大了受益人群,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门诊保障待遇。
门诊其他方面:将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了门诊大病保障范围;增加了精神病及艾滋病门诊待遇。
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
整合后住院保障待遇将普遍提高。经初步测算,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另外,在一个待遇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因门诊大病病种、精神病病种及艾滋病住院的,不计住院起付标准。
合理保障生育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待遇
相比新农合生育保障待遇,新政策增加了产前检查待遇: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300元;生育住院分娩的保障待遇也有大幅提高,新政策规定住院分娩参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75%,比普通住院的支付比例还增加了10个百分点。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即将开始
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为今年11月1日到12月25日,此前已经参保的城乡居民个人不需要再办理手续,新参保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纳2019年度医保费:
第一种是网上缴费。通过“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板块,“支付宝”城市服务板块,微信“南京社保公众号”,按规定标准直接缴费。
第二种是委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代扣代缴。按规定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本人已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代扣关联关系的上述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第三种是凭参保人的市民卡或身份证直接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任一网点柜面缴费。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刘堃 编辑/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