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近万元在婚恋网站相亲,3个月见仨女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2018年10月18日 09:52:1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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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但交友圈太小,日常又忙于工作

  找不到合适的对象怎么办?

  安徽的魏先生今年31岁,现在在南京开网约车,已过而立之年,他觉得自己应该开始一段感情,并期待着婚姻到来,但工作性质限定了魏先生的交友圈。今年3月,他看到了百合网广告,说在实体门店注册成为会员后,便有专门的红娘提供服务,还可以与红娘推荐的对象见面。

  魏先生觉得很心动,便签订了合同。不过,这样的服务可不便宜,3个月的服务期,收费9800元,能见面3位女士。

  这么算来,每见一次推荐对象就要3000多!

  魏先生说,自己来自农村,收入虽然还过得去,但在择偶方面没有好高骛远,他当时对红娘说,希望找一个在工厂上班的姑娘,一般收入就行,不一定要是南京本地人,最重要是人要踏实、门当户对。

  后来,红娘给魏先生来电,说找到了合适的女士,约他去见面。3个月的服务期内确实见了3位,但每一位都与魏先生的要求不太相符,见面的3位女士都是公司文员,个人条件都挺好。魏先生还说,每次与女士见面都是在百合网的实体门店,时间也被控制在半小时左右,到了时间红娘便会来提醒,所以每次基本寒暄之后时间也就差不多到了。为了进一步了解,魏先生向见面的三位女士都提出了加微信的请求,有两位给魏先生留了微信,但之后的联系都没有得到回复,还有一位直接拒绝了魏先生。

  3个月的服务期很快过去,魏先生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红娘安慰他说,接下来也会继续帮他留意和推荐,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觉得自己的近万元花得不太值当,魏先生便向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反映了此事。

图片来自网络

  百合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这样的服务是否物有所值呢?记者尝试联系了百合网南京中山东路实体店的工作人员高女士。了解来意之后,高女士表示,按照百合网的规定,她不方便在电台直播中连线,但她会主动联系魏先生,了解魏先生的想法和诉求,上报领导后再给记者答复。

  魏先生发来的合同中,“违约责任”里有这样一条:“乙方将尽力按照约定协助甲方成功交友,但基于婚恋服务行业的特点及乙方对会员个人择偶意向的不可控性,本合同并不以甲方是否最终成功交友作为违约的判定依据”。

  那也就是说:3个月内见完3个推荐对象,不管魏先生是否开始了一段感情,百合网也就履约结束了,没有违约。这样的服务似乎并不太有诚意,而且价格也让人觉得偏高。

  记者搜索发现,不少网友也吐槽了在婚恋网站实体门店签约后的经历,有的人交了两万多,服务期6个月,见的推荐对象完全不靠谱,根本不是自己要求的类型,后来要求解约退款被拒绝。还有人吐槽,花了好多钱,但实际服务与原先的承诺并不相符。

  对此,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葛松涛律师表示,婚恋网站提供的是一种居间服务,但服务的效果很难明确。

  葛松涛律师:

  应该说他合同当中约定的履约完毕很不规范或者说很不明确,婚介服务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是一个居间合同,像类似最常见的是大家都知道的房屋买卖中介,那么这个居间合同是以提供双方签订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所需求的信息,来作为一种服务来收取一定的报酬,而这个报酬往往是后收取。以房屋中介为例,是房屋买卖签订之后来收取双方或者一方的中介费用,那么它有一个很明确的居间效果达成的标准。作为婚介,从他合同上面约定而且包括实践上来看,很难界定他的居间效果到底有没有达到,从目前的市场环境来说,没法确定。

  葛松涛律师还表示,与婚恋网站签订服务合同之前,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明确自己的择偶标准;其次与婚介机构尽量地约定清楚,以什么样的服务视为居间合同达成。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的法院均有一些相关案例和裁判。

  通常情况是,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是居间效果没达成,要求完全退费可能不现实,婚介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婚介服务信息,履行了相应的服务,花费了必要的成本,这一部分成本是要扣除的,余下来的服务费用是可以退还的。

  在此提醒单身的童鞋:

  爱真的需要勇气,

  更需要一双慧眼,

  合同不能随意签,

  积极扩大自己的交际圈,

  一定会遇到心仪的另一半!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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