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今天(10月16号)下发通知,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缓解年底清欠压力,秉承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原则,从2018年10月16日到2018年11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工作。
这次专项排查要求各设区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12333等维权渠道,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指导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包括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以及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等。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一时难以筹集导致不能及时支付工资的,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采取应急稳控和帮扶措施,切实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专项排查的重点是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加工制造企业。要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对其中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以及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导致欠薪的建筑施工企业,明确跟踪负责人和处置措施,以确保发现和报告在早,防范和化解在先。凡欠薪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在50人以上的,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列入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凡欠薪涉及金额5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列入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和案件查处等将加大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受理劳动者诉求,提高执法维权效能。
对欠薪涉及人数众多,职工反映强烈、不及时处理经营者可能转移资产或逃匿的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及其他弱势群体,特别是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当事人的案件,实行领导督办和专人包案制度。对查实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欠薪严重企业要依法依规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长效管理,对仍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要制定计划,明确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特别是地方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必须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到位。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