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无锡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新政出台!

2018年09月25日 10:43:37 | 来源:无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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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企业职工能够更好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锡市人社局最新出台了一份名叫《关于明确部分延长缴费人员相关事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213号)的文件,对无锡市原有的政策做了调整。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新政更为宽松,职工延缴至“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此外,延缴方式更灵活,今后只要所在企业同意,延缴人员可以职工身份缴纳社保费。

  主要是以下两点:

  一是关于部分延长缴费人员的退休年龄问题。

  原政策规定:按规定50周岁退休的女性参保人员,延长缴费满规定的年限(15年)且年满55周岁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手续。

  新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的女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不足15年,经确认延长缴费地在无锡市的,可以在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是关于延长缴费人员的延长缴费方式问题。

  原政策规定:延长缴费人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规定:延长缴费地确认在无锡市的,若所在企业同意继续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申请继续在企业参保,并参照企业职工标准延长缴费,更换用人单位就业的也照此处理;若未在企业继续就业的,可以申请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

  举个例子

  无锡市某企业职工王阿姨,1968年7月出生,2018年7月年满50周岁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3年整。

  按原政策:王阿姨应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延长缴费2年,并至年满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即2023年7月才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待遇。

  按新政策:若王阿姨所在单位同意,王阿姨可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延长缴费2年,并在达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时候,即在2020年7月即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待遇。

  这次的政策调整,在延缴年龄上确实是专门针对女性参保人员的,但是延缴方式是针对所有企业职工的,就是男性参保人员如果存在到龄仍需延长缴费的情况,也是可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以企业职工的身份继续缴费的。

  无锡人社整理了大家关心的九条疑问为大家集中解读

  (来源:无锡发布 编辑/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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