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调解现场。
当事人向蔡裕华赠送锦旗。
用爱心搀扶当事人到“十六法庭”。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他,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一名军转干部,半路出家,用三年时间,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并顺利通过全国审判员资格考试,走上了法官岗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一颗颗冰冷的心被他融化,一件件棘手的矛盾纠纷被他化解,用“心”铸就了辉煌。
他叫蔡裕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退休法官,1997年10月,他从驻徐空军某部团副政委转业到中院,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他坚持司法为民,善于运用调解艺术,用人格魅力和智慧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所审理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70%以上。19年的审判生涯,他获得了无数职业法官梦寐以求的成绩,走出了一条闪光的法律人生。先后荣获省市级劳动模范、政法杰出卫士、十大法治人物、人民满意法官、调解能手、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军转干部以及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模范法官等20多项殊荣,当选江苏省第十届政协委员,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两次,被百姓誉为“徐州榜样”“金牌调解”。先后两次在全市作先进事迹报告,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亲切接见。
营造和谐稳定:
“十六法庭”成为调解的“金字招牌”
2000年,刚走上民事审判岗位的蔡裕华就感受到民一庭压力山大: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在全省一直处于低谷,涉诉上访量居高不下。由于年人均办案数全省第一,绝大多数是一审调解无果的民事二审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件件都是硬骨头,有的法官迫于审限的压力,不得不放弃调解的努力。
2003年初,蔡裕华成功调解撤诉一起案件,让他对民事调解有了全新的理解。一对从小长大的“铁哥们”合伙做生意,在利益分配方面产生了分歧,打起了官司,经过蔡裕华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竟然握手走出法庭,同车返回邳州,案件就此了结。过后,蔡裕华一直反思,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蔡裕华转业前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调解民事案件算是“专业对口”。从此,他用心尝试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很快成为庭里的调解能手,当年他审理99件案件,调解撤诉结案66件。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法院审判工作指明的方向。2005年3月,徐州中院成立调解合议庭,在全国属首家,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法院。蔡裕华被任命为首任调解合议庭审判长,专司民事案件庭前调解工作,将压力揽入怀中。在蔡裕华等3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当年,徐州中院获得调解撤诉率全省第一的佳绩,打了个翻身仗。
从此,审判楼三楼走廊尽头十多平方的“十六法庭”成了他的专属“领地”,有时一天开庭五六场。随着媒体的广泛报道,“十六法庭”也成了知名调解品牌。《彭城晚报》专门开辟“十六法庭”专栏,展示蔡裕华法官的调解艺术,倡导温情、亲和、包容、宽容的和谐社会关系。
“尊敬的法院领导,希望蔡法官帮我审理,不论输赢,我都欣然接受……”刘某2013年9月写的这封信,与上诉状一并提交法院。刘某是多年前一起一级医疗事故纠纷的原告,尽管大部分赔偿诉求并没有得到支持,但她受蔡法官的善良和公正感染,还是欣然接受了判决结果。时隔8年,由于后续治疗又产生了不少费用,她起诉医院追加赔偿,这才请求蔡法官再次出面调解。
类似点名让蔡法官调解的案例还有很多。“十六法庭”在徐州已经家喻户晓,慕名而来的当事人亲切地称他“金牌调解”。
“过去,如果提出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要达到50%目标,有人会认为这是无法实现的神话。后来,蔡裕华竟把所办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提高到了70%以上,对于他,调解是一门艺术,是一手绝活。”时任民一庭长李勇对老蔡由衷地敬佩。
民事案件大多是经济纠纷、工伤、医疗、离婚、赡养方面的案件,这些在外人看来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案子”,但蔡裕华说:“这些案件看起来很小,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比天还大,每一起诉讼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会引发刑事案件、信访事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事民事审判以来,蔡裕华年均调解结案超过200件,曾连续7年在市中院创造了结案数量最多、审理时间最短、调解结案率最高、发回改判率最低(零改判)、信访案件最少的“五个最”,徐州中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多年在全省排名第一。徐州中院党组先后两次作出在全市法院开展向蔡裕华同志学习的决定,表彰他在营造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突出贡献。
化解矛盾纠纷:
用人格魅力和智慧开出“特效药”
蔡裕华笃信: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纠纷还会有同情。处理矛盾纠纷他总能开出“特效药”。
面对亲人对簿公堂,蔡裕华从人性最柔弱的亲情出发,想方设法弥合裂痕。
60多岁的老张妻子早逝,独自抚养儿子成年,还将经营多年工程活转给儿子。没想到父子俩因为“钱”变得亲情全无,老张起诉要求儿子支付工程款70万元,儿子起诉父亲讨要另一个工程的材料款50万元。中秋节当天,十六法庭内,蔡裕华先与他们拉起了家常,一句“你们实在不像父子,父子哪有打官司的”,让这对父子俩陷入了沉默。蔡裕华顺势掏出手机,让父子俩看他儿子发短信:爸爸,早上的事对不起,向您道歉。原来,蔡裕华的儿子已经工作,可生活节俭,连个像样的包也没有,蔡裕华偷偷地给儿子买了个皮包,儿子却责怪父亲乱花钱,坚决要把包退了。上班路上,儿子越想越觉得不妥,发来短信向蔡裕华道歉。同是父子,一对相互珍惜,一对相互伤害。法庭上的儿子先坐不住了,起身朝父亲深鞠一躬,老张眼里闪着泪花,父子俩同时撤了诉。
与他共事多年的孙尚武法官说:“蔡裕华祖籍福建,有着南方人特有的温和气质,他讲起理来娓娓动听,话里话外透着亲切,说起法律来条理清晰,柔里带刚,由内向外散发出强烈的人格魅力。矛盾双方走进法庭,起初都有‘蔡法官是对方人’的戒备,慢慢地都感受到‘蔡法官是自己人’。”
许多经他调解的当事人由衷地说:“蔡法官是一个值得尊敬和信任的法官。”
民事纠纷的调解,看似矛盾双方达成和解的过程,实则是法官与当事人情感沟通交流过程。如果法官能够用心善待每位当事人,通过点滴细节就能缩短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为调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去“十六法庭”,准备上午审理两起案件,上楼时发现一个腿脚残疾的中年人艰难地往楼上走,顺路扶他一道上了楼。在审理完第一起案件后,蔡裕华发现第二起案件的当事人正是他扶上楼的残疾人。正因为有举手之劳的相助,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蔡裕华的调解异常顺利。
虽然不是每个诉求都能如愿以偿,但人文关怀却能暖人胸膛。无论是经他调解后握手言和,还是调解不成转交庭审,凡是经过蔡裕华调解过的当事人,甚至到“十六法庭”旁听过的人,都会被他的真诚付出所感动。
他的调解总是令人不可思议:因租金纠纷,两人打起了官司,原审法官提出了800元的调解意见,不成功!后来,蔡裕华出马,提出补偿1000元,双方却接受了!
除了娴熟的调解技巧外,他用智慧找到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在审理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案件中,东邻张某在自己的宅基地内砌了一道围墙,西邻熊某以自家西侧有条水沟,张某砌围墙妨碍了自己通行为由,与张某打起了官司。一审判张某拆除花了3000元修建起的围墙,张某不服,上诉到中院。蔡裕华调解时,张某表示只要不拆围墙,其他问题可以商量,熊某的利益诉求是解决通行权,于是他提出让张某出资3000元,让熊某在水沟上修桥解决出行问题,双方皆大欢喜,矛盾迎刃而解。
蔡裕华经常讲,调解就是服务,关键是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王某退休时才发现,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未缴纳“五险一金”,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而工厂已经倒闭,顿时傻了眼。看到王某绝望的眼神,蔡裕华也很着急。他想方设法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向相关部门撰写司法建议书,社保处最终免除王某高额的滞纳金。王某仅补交了3万元的“五险一金”,就顺利拿到了自己的养老钱。
这就是蔡裕华开出的“特效药”。他说:“很简单,秉承着一颗善意的心,让双方感到法律的公正,有时调解只是水到渠成的事。”
胸怀“无诉”理念:
定纷止争永远没有“休止符”
孔子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我审判案件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不争讼。”
从古至今,“无讼”观念对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发生矛盾纠纷时,不主张用法律审判解决,而是由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调解。
2012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他刚送走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因不舒服揉了多天的眼睛突然模糊起来。最后医生确诊:脑垂体处的肿瘤直径已有3厘米,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在市委、市政府和中院领导的关怀下,积极帮助协调治疗医院,8月,他在上海做了脑垂体瘤手术,可是意外出现了,术后第4天出现大出血,舒张压仅有30mmHg。弥留之际,他大脑里思考的只有两件事,一是舍不得养育自己的年迈老人,贤惠爱自己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双胞胎儿女;二是反思自己法官生涯的得与失。
危险期过后,他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思考更多的是调解工作。虽然自己化解了不少矛盾纠纷,但也有不少遗憾,一桩桩案例像放电影一样,在眼前流过。一些没有促成和解的案件,最后走了审判程序,作出判决,但往往事与愿违,矛盾进一步激化,当事人有的走了极端,摊上牢狱之灾:有的两败俱伤,生活与过去水火两重天;有的友人变仇人,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亲情泯灭,伤害仍在继续……
蔡裕华是幸运的,闯过了鬼门关,捡回了一条命。9月上旬出院,医生开处医嘱,休息3个月后,复查做二次手术。由于将近年底积案多,仅仅休息半个月,他就偷偷回到“十六法庭”,每次庭审,妻子担心他的身体,都会带着药在法庭门口等候,二次手术前竟然又审结了51件案件。
2014年6月,例行复检时又出事端,他的脑垂体上发现动脉瘤,不得不实施二次手术,中院院长马荣得知后,非常担心他的身体,专程赶往上海医院看望慰问,令他倍加感动。出院后,他更加珍惜“二次上岗”的机会,全身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不给人生留下任何遗憾。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对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功能和作用给予了准确定位。2016年6月,最高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后,他反复学习文件精神,总结梳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经验。他概括调解纠纷要具备“诚心”“公心”“耐心”“爱心”;找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解决矛盾的切入点”“利益的平衡点”,以及“教育疏导法”“换位思考法”“求同存异法”“风险提示法”“分别调解法”的调解五法,撰写的《民事案件调解艺术》成为同行们争相学习的“调解经”。
2016年2月,蔡裕华正式退休,但他仍然坚持上岗。去年,他调解撤诉案件101件,大年二十九下午,他还成功化解了两起矛盾纠纷,当事人一身轻松地回家过年。
每当基层法院和社会调解组织邀请他介绍经验,他是有求必应,分享自己的调解艺术。2017年8月,徐州鼓楼法院确定为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他作为特聘专家,应邀出谋划策,研究制订出一套可行性的改革示范方案,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认可。
对他而言,调解工作永远没有“休止符”,愿将“天下无诉”进行到底。
(来源:徐州日报 编辑/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