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11月起在徐施行

2018年09月23日 10:05:27 | 来源:无线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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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票全票赞成!昨天,《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通过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这是全国首部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午9点半,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对《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进行了表决。

  《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全票通过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作为一部促进型法规,《条例》将调整范围界定在产品、工程和服务三大质量领域,共二十八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多元共治、路径方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确立了品牌、标准化、创新三大质量发展战略,并立足地方产业特色,提出将徐州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强市。在产品质量上引导企业采用高标准来提高产品质量,如针对目前工程质量中的存在的问题,《条例》就有相关条款进行解决。

  《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还规定,构建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依法对严重质量失信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权利限制,包括限制企业贷款,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等多方面。

  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红梅:对企业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必须有法规予以授权。过去我们是没有这样的权力,那么这一次条例出台之后,我们将依法采取这样的措施就迫使企业认真履行质量承诺。

  质量是提升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整体城市形象的有力推手。徐州历来重视质量强市建设工作,2012年起启动开展"质量强市"活动。2017年10月,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在指导徐州创建的过程中,希望徐州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为创建工作提供质量促进法治保障。徐州随即开展质量立法前期工作,在省、市人大的支持下,《条例》顺利增补进徐州市2018年立法项目。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腊生:《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通过地方立法,保障地方高质量发展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最重要的是由传统的质量监管,向现代质量治理的转变,包括质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性能体系建设,对有关质量标准的品牌、创新这些方面应当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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