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当了十年“通缉犯”,当事人质疑警察为破案而“做局”

2018年09月21日 06:52:1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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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0出头的小武家住盐城响水,2009年大专毕业后曾经多次尝试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每次报考都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今年8月,小武意外得知自己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因,竟然是在校期间,曾经是一名通缉犯。

  小武2004年初中毕业后,考入当时的阜宁高等师范学校计算机专业,后升级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自己从没犯过法,怎么会成为通缉犯?小武左思右想,想起自己在校学习期间曾经有过一段和警方有“交集”的经历。

  小武回忆,2007年10月18日下午放学后,他在校园内劝阻同学之间的打架时手部受伤,因有人报了警,他包扎后自行到光明派出所说明情况。

  小武到派出所的时候,当时参与打架的同学都已经在派出所内,可两天的时间,并没有人向他了解打架的事情。这期间,其他同学在缴纳了2000元保证金后,陆续离开了派出所,小武赶紧给父亲打电话求助。父亲向小武的账户打了2000元钱,同学代为取出,并交到派出所后,小武才被放了出来。 

  本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了,可几天后,派出所的民警来到了学校,找到了小武和另外一名卷入打架事件的同学,说要带他们参加去法制教育,并且已经跟学校打了招呼。小武心想,既然学校都同意了,自己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便答应了。

  小武回忆,当时派出所开了一辆轿车和一辆吉普车,算上他们俩,一共8个人,第一站就开到了天津,然后从天津途经山东,一路游玩回来。游玩的途中,小武和同学还在不少景点都拍摄了照片留念。 


小武与同学在泰山的合影,时间显示为2007年11月1日

  小武在天津港游玩的照片,时间显示为2007年10月31日下午16点59分

  小武告诉记者,照片中站在他们身后的这三个人,就是带他们出去的民警。

  小武和同学回到学校后,又进入了正常的学习生活。2009年7月,小武大专毕业,并顺利的拿到了毕业证书,本想报考家乡的一些政府机关,可每次刚报完名,就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2018年8月,小武再次报考当地一家事业单位,又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小武找寻原因,后来才知道,自己是被上网通缉,被抓回来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小武找到了自己当时的班主任。班主任证实,小武在学校没有受过任何的刑事处分,如果被处分过,不可能拿到毕业证书,他作为班主任,更不可能毫不知情。当天警察来带人,的确是说法制教育,而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参加法制教育也是常有的事。班主任还特地写下一份证明材料:这次事件过程中我班学生没有逃跑一说。

  带着这份证明材料,小武找到了阜宁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调出了小武的档案,然而档案中明确记载,小武的确因聚众斗殴罪被通缉过。具体时间是 2007年10月18日被立案,2007年10月25日被光明派出所上网通缉,2007年11月5日被天津公安局宝坻分局刑侦二大队抓获。

  对照之前警察带小武他们去天津所谓“法制教育” 的时间节点可以发现,档案中记录的小武被“通缉”和被“抓获”的期间,正是参加“法制教育”时游玩的期间。

  为什么这么巧,小武被通缉的时间正好是他出游的时间呢?小武说,他多次到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公安部门一位领导表示,考虑到小武还很年轻,出于对小武将来的考虑,才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已经将小武被通缉的信息删除。

  小武认为,事实的真相是当年民警把自己带出去游玩,然后谎称抓回了通缉犯,让自己当了十一年的通缉犯,这个事情前前后后很可能是当事民警设好的局。

  对于小武的疑问,阜宁公安部门目前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陈一夫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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