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当街“遛猴”,很拉风?刑拘!

2018年09月18日 16:37:21 |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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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 18 日,南京雨花台公安分局通报称,近日板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看到男子赵某在遛一只猴子,便将他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查,这只猴子是赵某从网上买来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赵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供图

  9 月 5 日,板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看到路边一名男子手臂上挂着一只小猴子,民警立即停车拦下他,并问他是否具备合法饲养手续。这名男子姓赵,他告诉民警,自己平时很喜欢小动物,去年他上网时看到有人饲养宠物猴," 可爱又拉风 ",便动了这方面的心思,当时赵某花了 1 万多元买了这只猴子。赵某说,他从未想过养一只猴子还会惊动警察。

  由于赵某无法提供相关的饲养手续,民警将他传唤至板桥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告知赵某,非法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触犯《刑法》,得知自己买猴子当宠物已触犯法律,赵某懊悔不已。目前,这只猕猴已被民警交由红山森林动物园寄养,赵某被雨花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警方表示,出售、收购、利用野生保护动物,必须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而且用途仅限于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任何私自饲养、买卖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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