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再提高

2018年09月12日 17:08:27 | 来源: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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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九月起,

  常州市2019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

  有没有市民朋友

  不知道或者不清楚这个事情呢?

  今天小布来为大家深度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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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有变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17号),明确了主城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度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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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有提高

  下图是2018年与2019年的政府补助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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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仍不变

  2019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就医都将继续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

  (一)已参保并激活了省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居民,按对应缴费标准存足保费即可;

  (二)已参保但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请携居民身份证,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领取省社保卡后到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并存足保费;

  (三)已领取省社保卡,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应尽快到户籍(居住证)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省社保卡已丢失或损坏的居民,可拨打12333或登陆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常州人社APP、市人社局网办大厅进行预挂失。省社保卡正式挂失补卡,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至卡标注银行的相关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补卡手续,挂失补卡期间亟需就医的人员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一楼C区社会保障卡窗口申领社会保障临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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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费范围再扩大

  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免缴费对象增加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原主城区户籍的困难群众(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免缴费政策。请尚未参加过居民医保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

  2019年度我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18年9月3日至11月20日,在此期间参保并按标准足额成功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将无法正常享受201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致电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延伸阅读

  我市于2016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原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待遇水平,进一步保障了乡镇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但也给医保基金平衡运行带来较大压力。以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为例,整合后住院总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5%左右,较原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了约9个百分点,而且彻底改变了原来到市区三级医院看病须办转院手续和个人先垫付费用再回乡镇卫生院报销的状况。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占参保人数的比例为45%,远远高于无锡、苏州等周边城市10-20个百分点。从我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和2017年度基金运行情况来看,基金支出明显超过了收入,赤字部分完全由同级财政托底保障。

  因此,在综合考虑医疗保障水平、参保人群结构、医疗费用支出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我市建立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动态筹资机制,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从而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来源:常州人社  编辑: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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