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调查:豪宅秒变“豆腐渣”,开发商竟将业主当球踢?

2018年09月07日 19:24:0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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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重金买下一套大别墅,高高兴兴准备装修搬新家,可没多久美梦就破碎了——房子的承重柱和房梁处等关键位置出现了裂痕,400多平米的房子里大大小小的裂缝竟有7处之多,最长的贯穿性裂痕达80公分。

  张家港市民季先生的噩梦开始了。

  吓人!墙体多处开裂 承重柱箍筋少了一半

  季先生所购买的这栋别墅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骏马锦绣阳光项目77栋02室,面积438平米,于2016年12月全款购入,总价428万元,在张家港当地属于高价高档住宅。然而他交给开发商的是真金白银,换来的却是一块除不了的“心病”。

  张家港骏马锦绣阳光小区实景图

  去年(2017年)下半年季先生开始新房装修,起初发现墙体有裂纹,并没有十分在意,没想到随着施工的继续,眼前的裂痕越来越多——承重柱、房梁,多处可见吓人的裂口,其中几条从房梁直接延伸贯穿到承重柱子中部。

  开裂墙体近照 由季先生本人提供

  季先生不得不停止了装修施工,并找来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到别墅内进行了详细的检测。这一检测不当紧,更瘆人的事实暴露了出来。

  检测报告图片

  两层楼房里隐藏着7条裂缝,多为纵向延伸,宽度在0.42mm-3.64mm不等,最宽的地方可以竖着塞进去一叠40张的百元人民币。

  检测机构对屋内的三根承重柱的检测结果显示,在盖房时就少放了一半的箍筋!

  承重柱检测结果图片

  这些被圈出的数据表明,在设计房屋时要求承重柱内每根箍筋之间的间距为100mm,但实际检测到的是每根箍筋之间的间距为104mm-206mm,尤其在柱中部位,箍筋间距多为193mm-206mm,比设计要求整整宽了一倍。

  这就好比足球比赛时任意球排人墙,本来十米的区域内应该站10名防守队员密集防守,而实际只站了5个人,中间留出大片的空档。

  检测机构认为,屋内的裂缝,正是由于上部荷载传递,而柱子、房梁局部承载力不足导致的。

  想索赔?业主被开发商和施工方当皮球踢

  拿到这一结果,季先生找到骏马锦绣阳光的开发商——张家港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说法,而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令他哭笑不得。

  面对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证据,开发商选择了将皮球踢给施工单位——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坚称自己没有责任。

  事主与开发商短信截图 由当事人提供

  荔枝新闻记者先是拨通了开发商当年负责这个项目的钱姓老总。她表示,房子是由施工单位(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造的,并且开盘前已经通过了验收,所以出了问题业主要么找施工单位,要么找验收部门,不要来找开发商。

  当被问到,购房时购房者是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钱也是付给了开发商,为何开发商不对质量问题负责时,钱姓老总称,那就应该多方共同负责——她的“多方”,还包括施工单位和当地监管部门。

  那么施工单位愿意负责吗?江苏金厦建设集团负责人王先生在接到记者的采访电话后,只说了一句“这是开发商的事不是我的事”,就挂断了电话。

  季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发现问题之后,他就一直被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时不时还会遭遇对方“玩失踪”,让他求告无门。

  与施工单位短信截图 由当事人提供

  先签约再毁约,住建局也被“踢皮球”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今年6月季先生向当地住建局反映求助。住建局随即对相关责任方作了约谈。

  在住建部门的介入下,季先生与开发商、施工单位一起草拟了一份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内容截图

  协议中写明,开发商将对季先生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并支付季先生经济补偿52.5万元,包括请第三方机构做鉴定费用、耽误装修工期所产生的资源浪费、材料涨价、房屋再次出售价格受损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

  到了这里,本以为事情已经圆满解决,谁知又是一场“空欢喜”——协议签好了,开发商与施工单位又故伎重演,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掏钱。

  对于事态再次陷入僵局,季先生只能再向住建部门求救。然而这一次,连住建局也没辙儿了。

  “他(季先生)的房屋确实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也是有安全隐患的,他向开发商索赔合情合理合法,这部分赔偿款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张家港市住建局何科长告诉记者,但是现在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跟说好了似的,谁都不接电话,现在连他也找不着开发商和施工方了。

  何科长介绍,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住建局处罚的权力,所以他们只能通过不断施压的方式督促开发商配合,并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就在荔枝新闻初次采访的当天,事件似乎有了新进展:当地住建局领导决定约谈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就此事拿出解决方案。

  谁知好景不长,第二天一早该董事长就以要到外地就医为由,没有出现。

  从去年11月至今,十个月的时间,房子里的装修依然处于中途停工状态。季先生觉得自己如“万箭穿心”一般。

  律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那么购房人“点子背”买到了这种有质量问题的房子,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江苏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告诉荔枝新闻记者,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在最低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讲,直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困难重重,不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因此,《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可以向房屋出卖人追究相应责任,包括要求修复、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赔偿损失等。

  刘律师认为,季先生购买的房屋经第三方鉴定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不能以房屋通过了验收为由不承担责任。季先生有权要求房屋出卖人(即房屋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

  此外,由于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安全,因此季先生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款,或要求更换同等条件的房屋。如果经修复后能够达到居住要求的,季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修复,达到法律和设计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有权要求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赔偿延迟入住等损失。(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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