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民政局发布
《无锡市区中低收入居民
疾病自费支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中低收入居民因自费医疗费支出较大
致贫返贫这一痛点进行突破
将全部1539种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预计受益群体将达几十万家庭
不啰嗦,上干货
保障对象
实施方案明确
将具有无锡市市区户籍
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居民
纳入保障对象
具体划分为三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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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定对象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2倍以内)家庭中的患有12种慢性病(重症)和门诊特殊病种患者;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4)享受民政部门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生活补贴家庭中的残疾人;
(5)非低保且享受民政部门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
(6)领取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含“两参人员”);
(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8)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个人。
2、普通对象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最低工资标准1.2倍以内的人员。
3、特殊对象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成员中个人全年住院自费医疗支出、门诊自费药品支出总额累计超过20万元的人员。
上述对象中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
应同时符合具有本市户籍
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的条件
《方案》具体的救助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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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
保障对象最高可得救助金15万元
在住院救助方面,对特定对象、普通对象和特殊对象实行按病种救助。2018年纳入救助范围的各类病种共1539种,按照每一病种支出自费费用限额将其划分为七类,其中:
一类病种696种
二类病种496种
三类病种171种
四类病种118种
五类病种47种
六类病种8种
七类病种3种
保障对象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自费医疗支出(药品仅限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用于治疗本项目规定病种的处方药),可按标准给予救助,其中:
特定对象住院可按对应病种给予50%至80%不等的救助,救助额上不封顶,每人不设累计救助限额;
普通对象单次住院发生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3000元时,可按对应病种给予30%至60%不等的救助,每人累计救助金限额为10万元;
特殊对象单次住院发生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3000元时,可按对应病种给予20%至50%不等的救助,每人累计救助金限额为15万元。
《方案》对特定对象
在首次发病
符合40种重大疾病
或121种罕见病的
一次性救助10000元
涵盖恶性肿瘤、瘫痪
白化病、戈谢病等
此外,对特殊对象
和符合特殊对象救助条件的
全年历次住院期间
发生自费医疗支出
和门诊期间发生的合理合规的
自费药品支出累计超过20万元的
其门诊自费处方药品支出部分
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方案》在实施过程中
将引入民生保险方式
参与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
2018年投入保费3000万元
对特定对象采用实名方式投保
对普通对象和特殊对象
采用非实名方式投保
保障对象疾病自费支出金额
从2018年1月1日起纳入救助范围
附:《无锡市市区中低收入居民住院按病种救助比例表》
(来源:无锡博报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