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四种交通违法不再记分了?江苏交警:谣言!

2018年09月04日 19:48:34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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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实行交警违法曝光全面记分以后,任何有关交通违法处理的任何消息,都会引发广大驾驶人强烈关注,甚至导致谣言频发。9月4日,记者获悉,一篇名为《交管部正式通知:9 月起这 4 种违章不再扣分了》的文章,又在网络上疯传。文章内有关违章不计分的内容是真吗?对此,记者通过跟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核实后,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是 9 月份之前,还是 9 月份之后,交通违法曝光的处理没有任何变化,广大驾驶人不要再相信此类谣言了。

  9 月 4 日,记者在网上看到,这篇名为《交管部正式通知:9 月起这 4 种违章不再扣分了》的文章内,明确了从 9 月 1 日起,四种交通违法不再扣分。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交警部门,对其中提到的四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核实,结果发现文中所述内容均不属实。

  1、机动车违章停车不计分。 ×

  交警:违停分为 3 种情况,一是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罚款 50,不记分;二是违反禁止标线或禁令标志停车,罚款 100,记 3 分;三是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立刻驶离的,罚款 200。

  2、机动车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道,以前记 2 分罚款 200 元,现在不处罚。 ×

  交警: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按照违停处理(非机动车道内施划有路面停车泊位的除外),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罚款 50(允许借道通行的情形除外)。

  3、私自改装机动车车身颜色超过 30%,以前记 6 分罚款 200 元,现在只罚 200 元不记分。 ×

  交警: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罚款 200 并暂扣车辆,并责令整改完毕后方能将车领回。

  4、机动车车内往外乱扔垃圾,原来记 2 分罚款 200 元的,现在只是处罚 200 元。 ×

  交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驾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 50 元罚款;对于乘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 20 元罚款。

  交管部门表示,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跟机动车违章曝光相关的谣言。对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对于此类文章千万不要轻信,如果有任何疑惑,都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进行咨询,切忌上当受骗。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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