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的这些“小目标”,关乎“高质量发展”

2018年09月04日 14:12:4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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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2018年底前,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到2020年,全省燃煤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控制在8000万千瓦以内……日前,江苏省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大行业具体有哪些小目标?接下来怎么做?9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为:

  2020年,全省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今后3年关停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大的化工企业1000家,沿江危化品码头仓储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化工生产企业和液体化工码头入园率达到50%,关停所有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压减粗钢产能,总量控制在1.15亿吨以内,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1750万去产能任务;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

  此外,还包括:多措并举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总量下降40%(2015年相比,下同),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总量下降20%,煤电、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0%50%50%

  化工方面】

  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对距离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以及利用暗管偷排、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搬离原址,进入合规园区,整顿改造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

  对全省54家化工园区进行全面梳理,取消不达标化工园区。

  加快退出低效产能,严格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优化调整危化品码头布局,推动危化品码头入园进区,建立危化品码头与化工园区联动发展机制,开展危化品码头整合工作。

  【钢铁方面】

  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

  加快实施环太湖、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初步测算,可退出4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

  2018年底前,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钢焦联合企业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外购焦。推动徐州市整合本地区所有炼焦产能,实施关停、搬迁、改造、提升,保留2-3家综合性焦化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压减50%的减焦产能;其他地区独立炼焦企业2020年前全部退出。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徐州市压减的焦化产能由省政府统筹调配,坚持煤炭减量要求,用于沿海精品钢基地建设。

  【煤电方面】

  到2020年,全省燃煤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控制在8000万千瓦以内,燃煤发电装机占比由2017年的67.6%下降至58.5%,区外来电最大电力占全省全社会最大负荷的比重由2017年的23%提高至28.5%左右。

  据了解,此次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重点以“产业链条”为布局,对工业企业的生产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优化产业区域空间组织和地理布局,推动全产业链深度协作,培育先进绿色安全环保的产业集群。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告诉记者:“此次布局调整是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调整,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同时,坚持全省‘一个标准’,不会出现沿江和沿海安全环保标准‘双轨制’。”

  在环保、安全和产业提档升级方面如何体现?

  围绕更高标准强化环保措施,更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更高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其中,特别重视发挥新一轮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在产业布局由沿江向沿海的大转移过程中,同步实施生产模式由制造向智造的大改造,协同推进先进制造业体系的大升级。

  有哪些机制创新及政策保障?

  对化工钢铁煤电三大行业搭建省级产能指标交易平台;加强产业对接与引导,建立“县与县”对口合作机制全面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激发企业微观主体发展活力。

  (记者/秦玉婷 实习/刘洋、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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