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和郑某是福建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原本有着美好的未来。然而,这二人却利用自己所学知识,编写起了非法抢红包外挂,并组织团伙贩卖。短短八个月就非法获利一千多万元。9月1日下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23岁的被告人戴某和22岁的被告人郑某是福建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在校大学生。2016年8月和9月,二人利用掌握的计算机专业知识,编写了“教父”和“Q神”两款抢红包外挂软件。被告人戴某交代,开发好软件后,他们便组织了8个人成立了销售团队,以每次100至400不等的价格对外售卖“教父”、“Q神”授权码,并且8人分成开发、技术维护、销售三个小组。直到2017年5月,姜堰区两名人员作为下线销售该软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个团伙才浮出了水面。经查,在短短八个月内,这个团伙共非法获利1077多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戴某等10名被告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一些人员制定规则,利用微信和QQ红包进行赌博。所谓“避雷”,就是避开规则内的处罚,一旦赌博人员使用了他们的外挂软件,就可以达到包赢不输,这不仅助长了赌博之风,也破坏了良好的网络环境。当庭,姜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中10名被告判处两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井文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