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非法集资” 江苏将出台《条例》防范金融风险

2018年08月29日 20:47:2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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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校园贷”……近年来,大量社会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案件,以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众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记者今天(8月29日)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督办会上了解到,目前非法集资的手段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根据省人大代表,南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军的介绍,犯罪分子大多以投资管理、财富管理、金融管理、资产管理等高大上的公司名称出现,以高息为利诱,承诺保底高回报无风险,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诱惑性。江苏省高院的报告也显示,非法集资手段正在不断翻新,不仅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还存在跨市、跨省实施犯罪的情况,赃款追缴及涉案财物的处置难度都很大。

  在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部署下,去年以来,江苏公安经侦部门主动查处省内涉嫌犯罪的投融资中介机构475家,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今年1至7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500起,同比略有下降,在近期周边省份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的情况下,维持了总体平稳。

  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江苏在贯彻落实《持续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基础上,正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目前《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已被列入今年省人大的立法计划,草案初稿和立法依据对照表正在起草。通过地方性金融法规的出台,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职责,赋予相关部门监管权限和手段,确保依法监管、依法防范、依法处置。同时,上线省非法金融活动检测预警系统,实现多渠道采集、筛选、比对和甄别数据信息,做到及时预警、处理和跟踪可以非法金融活动,今年已累计发送300余件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江苏省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表示,未来我省还将进一步在防范金融风险上控增量,去存量。一方面从严控制“类金融”企业注册登记,原则上不允许隐含从事金融业务字样的一般工商企业注册,并清理非法金融广告标识;对于短期内大量注册关联公司、同一地区大量注册类似公司进行监测防控,对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需要许可的事项在相关公司经营反违章加注提示语。通过行政执法、把好市场准入关,建立非法集资活动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机制。另一方面还将加快非法集资线索的交办、核查和处置。要求各地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积极采取函告提示、约谈劝导、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督促清退债权债务等措施,争取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涉嫌犯罪的,要从严从快立案处置,坚持打早打小。对非法集资陈案不断积压的工作难点,要加大涉案资产追缴、涉案资产依法执行和资金清退等工作力度。

  此外,宣传教育同样重要。我省将在农村和城市社区、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对离退休老同志、返乡农民工、征地拆迁户等重点人群,宣传好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做好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罗聪懿 李栋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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