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今天(24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座谈会,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今年8月17号,江苏省委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建立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同时对全省市、县建立本级报告制度提出了要求,标志着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意见的时间节点要求,今年1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要听取省政府关于省级国有资产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同时听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口头专项报告。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争取年内建立起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年实现全覆盖。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光表示,国有资产报告要致力于报告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防范流失情况,促进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在具体内容上,根据不同性质分类有所侧重,我省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要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市本级和市县各级的情况,都要纳入报告体系的范围。
金融企业报告需重点关注各项经济调控的措施,对金融企业的影响,金融企业资产的质量以及财务的风险,规范和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更好地保证行政事业性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率,则在制度建设上要重点关注,及早发现,尽快填补和堵塞防范两类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风险隐患等。
口头专项报告分类每年聚焦一项,2018到2021年,报告顺序为金融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的企业、行政事业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以后年度以此类推。同时每年上报所有的书面综合报告。据统计,截止2017年的年底,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总额是66752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总额是21553亿,可计量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总额是116943亿元。目前省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有23户,绝大部分资产分布在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基础产业,以及贸易流通金融投资等现代服务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顾树生说,企业国有资产还需要报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就是企业国有资产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还有全省重大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国有资产应当列入国有资产报告的重点内容。另外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资产管理情况,要在条件成熟时,及时纳入国有资产报告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捍东表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报告主体责任,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把报告准备好,向人大、向人民提交一本完整的明白账。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实习生李安然 编辑/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