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赖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却有39份理财保单。记者日前获悉,梁溪法院近期识破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试图通过购买理财型保险来规避债务的伎俩,执行到退保金额及相关收益1070万余元。
2016年4月,梁溪法院受理一起某银行诉江苏某电缆公司、无锡某电缆公司、江苏某电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戴某等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2500万余元。案件判决生效后转入执行程序。经查,上述被执行公司的抵押财产及相关机器设备经拍卖、变卖不足以偿还相关债务,且相关厂房及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均已被其他法院设立抵押登记。公司名下汽车也无法找到。今年5月,承办法官再次走访江苏某电缆公司与江苏某电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均已不正常经营,相关法定代表人戴某等人也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就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承办法官经多方辗转查询到被执行人竟然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39份理财保险,保险收益共计1070万余元。梁溪法院立即向两家保险公司发函协助执行,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之后,承办法官又申请保险公司为被执行人退保。至此,该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共执行到退保金额及相关收益1070万余元。
近年来,老赖们为了躲避债务、逃避执行手段层出不穷,大大增加了执行的难度。此案承办法官刘德龙说,保险不是“保险箱”。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后,保险不再是隐性资产,一旦进入执行程序都将“曝光”,想通过保险避债的行为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来源:无锡日报,编辑/程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