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凌晨,扬州交警支队民警束军、吉满海执行“夏安1号”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辆盐城号牌小型轿车,车内携带砍刀、强弓硬弩及发射箭支若干。尤其令人生疑的是,一根箭支上还带着明显血迹!
图发射箭支,其中一支带血
经询问,驾驶人魏某及副驾蔡某先是闪烁其辞称,车辆及违禁物品不是自己的,车是借来的。车借来时,这些东西就已经在车上了。后民警找到车主陆某,陆某称,该车系自己另外一个朋友借出的,车上原无管制器具。
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询问,随着“带血箭支”及锋利的杀伤性箭头等可疑物品被查出,蔡某终于承认这些违禁物品是自己的,但声称主要是用来在射箭馆娱乐用的,偶尔也在外面打打猫,那支带血的箭支,就是前两天射猫时留下的。
锋利的杀伤性箭头
鉴于当事人的陈述前后矛盾较大,且带有杀伤力极大的强弓硬弩,民警报告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后,按指令将该案移交辖区汊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