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未果 扬州江都渔民拍视频“敲诈”污染企业5万多元!

2018年08月07日 18:11: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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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是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嘶马村的渔民,在长江上打渔为生。2015年,一位向他买鱼虾的顾客找他退货,埋怨他捕的江鱼江虾烹煮出来有浓浓的农药味,没法吃。王某心中诧异,自己在这一带江面上打渔多年,从未出现过这个情况,“估计是附近哪个沿江企业往江里偷排废水”,之后,他便开始一边打渔一边留意。当年11月,王某终于发现了一根管道,一到夜里就偷偷往长江里排放化学废水,而这根管道通就通向本镇的一家名叫丹霞新材料的化工厂。

  王某立即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江都区环保局,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在白天上班时间前往这家化工厂进行检查,没有当场发现排放污水的行为。一段时间过后,王某见还没有结果,便再次向江都区环保局举报,可没过多久,一位王某同村的,已经退休的村干部找到王某,让他停止举报,这位村干部表示可以从中斡旋,帮助王某向丹霞新材料化工厂争取赔偿。起初,王某不答应,在这名村干部的劝解下,王某最终接受了每月3000元的补偿。从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王某的银行卡共收到丹霞化工厂打来的钱款四万两千元。

  2016年,王某换了一处江面继续打渔,期间,他又发现了一个港口向长江中偷排煤炭黑水。这一次王某没有向环保局举报,而是用手机将排水的画面拍摄取证后,带着视频找到这家港口的负责人,称对方滥排污水使得自己的渔获只有往日的两三成,因此,要求在对方的单位谋一份工作以维持生计,否则,就将对方偷排污水的视频提供给环保部门。港口的负责人对给王某提供工作表示无能为力,但是为了阻止王某向环保部门举报,愿意每个月给王某三千元作为补偿,王某当即同意并留下了银行卡号,此后,王某先后五次收到对方打来的共计一万五千元。

  今年三月,江都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某抓获,8月2号,江都区检察院就王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向江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公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表示,王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而王某的家人也愿意帮助王某退还全部五万七千元赃款并交纳相应罚金,同时考虑到王某家境贫寒,其父刚刚去世,其母又重病在身,除了王某无可依靠的情况,恳请法庭判处王某缓刑。这一要求也得到了公诉方的当场认可。目前,案件已经完成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此外,记者从当地环保部门了解到,随着全省“263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本案中偷排污水的丹霞新材料化工厂已经被勒令关停,而另一家将清洗的煤炭黑水排入长江的码头企业也已按要求全面整改。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童森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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