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也卖假药!淮安这家医院未经批准自制中药洗剂被罚20万

2018年07月26日 20:38:4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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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昨天(7月26日)下午,淮安中院召开食品药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淮安全市法院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通报的案例中甚至还有医院涉嫌卖假药。

  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5 月,被告人赵某某在担任淮安市盱眙县某医院副院长负责皮肤病诊疗等工作期间,明知该院未取得五种中药洗剂相应制剂批准文号情况下,仍然安排人员采购中草药、购买塑料包装瓶、打印标签,并交由盱眙县中医院煎药室张某某、何某某等人按配方批量煎制洗剂,灌装后放在盱眙县某医院收费处、药房等处,以开处方的形式销售给患者。2015年6月至7月,被告人姚某某接替赵某某职务,工作期间,仍然进行假药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先后获利19万余元,收入归被告单位盱眙县某医院和被告人赵某某等人所有。最终,被告单位盱眙县某医院,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该院三名工作人员均获刑,并处罚金。

  淮安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徐燕介绍,现在犯罪手法更加多样化,部分行业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如卤肉制品中检出亚硝酸盐、面点制作中使用含铝泡打粉、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盐等案件相对较多。此外,随着物流行业、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网上销售假劣食药犯罪日益增多,扩散性、欺骗性更强,消费者更容易上当受骗,因此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多以网络销售形式。

  徐燕表示,从司法实践看,目前对食品药品犯罪的立案追诉力度还不够大,存在区域集中打击的情况。对于该类问题,法院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力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打击全方位、防范无死角;同时也将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注重教育防范,从社会大环境上构筑良好风气,净化市场环境。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彭迪帆  通讯员  赵德刚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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