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2018年07月26日 11:13:1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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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记者从今天(26号)召开的《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海洋与渔业局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范围涵盖了江苏所辖海域及内水和领海,是江苏科学开发海洋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

  《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尊重自然、优化结构、集约开发原则,以沿海15个县级行政区管理海域为基本单元,确定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定位,分别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三种类型。优化开发区域面积16860.4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积的53.65%。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2941.5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积的9.36%。限制开发区域面积达9647.9平方公里,占到全省海域面积的30.70%。重要的是,《规划》还对我省海域划分了禁止开发区域,包括3个自然保护区和3个领海基点所在岛屿,分别为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达山岛(含达东礁)、麻菜珩、外磕脚。

  《规划》明确到2020年,江苏海洋开发强度控制在0.76%以内,其中,优化开发区域海洋开发强度、重点开发区域海洋开发强度控制和限制开发区域海洋开发强度要控制在0.78%、2.76%和0.28%以内;禁止开发区域占规划海域面积不低于6.2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不低于41%,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通过2年时间,全省将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海洋空间格局,经济布局更加集中,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开发秩序更加规范。基本实现沿海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资源环境相互协调,海洋与陆地协调一致,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的海洋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赵宁佳 王鹏 杨国 戚剑峰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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