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收官之年,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共同惩治失信,维护司法权威。今天(7月24日)上午,连云港全市法院开展了今年第二期打击拒执罪集中宣判活动。
上午九点半,随着法槌的敲响,本次集中宣判在连云港海州区法院正式开始。当天,连云港全市5个县区法院共对1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14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2014年9月30日至今,被告人孙某在与原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地情况下,为转移财产,将其所有轿车过户给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应当以拒不执行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拒不履行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绪凡介绍,今年以来,连云港全市法院已经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打击拒执罪的联动机制,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并受到省高院的肯定。相关经验做法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推广,第一是和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打击拒不执行裁定的行为进行会商;第二是规范打击拒不执行的程序和标准,对拒不执行裁定的行为采取十分严厉的措施;第三是畅通打击的渠道,加快打击的进程。
今年5月4日,连云港全市法院在赣榆区组织开展了首次打击拒执罪集中宣判活动,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王绪凡表示,未来他们还将把集中宣判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推进,今年下半年,至少还将在全市法院开展两次打击拒执罪的集中宣判行动,力争把这样的活动形成常态化,形成机制化,形成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