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6日 19:53:4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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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近日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实施细则》明确,今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情节轻重确定相应的期限,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停业整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蒙 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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