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警方上门为 “泰福娃”办理居民身份证

2018年07月03日 10:20:12 | 来源: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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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婴儿科工作人员许菏芳发现一直在福利中心生活的泰福蓉在2018年6月8日年满16周岁了,到了可以申办居民身份证的年龄。

  对于泰州市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为泰福蓉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是一件大事。泰州市福利中心运行以来救助收养了300多名儿童,他们中的大部分孩子在福利中心生活一段时间以后都被国内外家庭收养,回归了家庭生活,只有少数的像泰福蓉一样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孩子一直生活在福利中心。泰福蓉是2006年10月份转到泰州市福利中心生活的,至今已经在福利中心生活了12年,她是在福利中心里生活时间最长的孩子,也是第一个年满16周岁成年的“泰福娃”,中心的人都亲切地叫她“大蓉蓉”。

  对于身体健康在社会家庭中生活的孩子,年满16周岁以后办理居民身份证件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一般在父母亲的陪同下,拿着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政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件。然而对于“大蓉蓉”来说到公安户政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件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她自幼就患有脑瘫,不但不能够自己行走,也不能够坐立,更不要说配合好公安民警把采集人像和录取指纹的事项做好。为了解决办证难的问题,许菏芳找到了福利中心所在地医药高新区分局明珠派出所户籍民警王露,并把“大蓉蓉”的具体情况告诉了她,希望民警能够想办法帮“大蓉蓉”办理好居民身份证。

  “大蓉蓉”居住的福利中心一直是明珠派出所巾帼服务队结对服务的对象,为了给“大蓉蓉”办理身份证,户籍窗口和巾帼服务队的工作人员前后三次到福利中心为她完成了照片和指纹的采集工作。因为“大蓉蓉”不能像正常办证对象那样正面对着照相机,保持静止配合民警拍照,她在拍照的过程中头部总是在不停地转动,尽管有福利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合,民警不停地抓拍,照片拍摄的效果都不是很好,无法达到办理身份证件的照片标准。然而,照片的时间又不宜过长,否则“大蓉蓉”会出现抵触情绪。为了让“大蓉蓉”留下高质量的照片,巾帼服务队三次上门服务,和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想办法吸引她,让她能够尽可能多地正面对着并注视照相机。经过努力,6月20日在巾帼服务队第三次上门时完成了“大蓉蓉”的清晰正面照片和指纹的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完成后,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王露和巾帼服务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对他们一直以来对福利中心孩子们的细致热情的服务和无私的关爱赞不绝口。王露表示明珠派出所巾帼服务队能为福利中心的孩子们服务,给他们带去欢乐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只要福利中心的孩子需要,他们会第一时间赶到。

  (来源:泰州网 编辑/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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