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15时许,宿迁市宿城公安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接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市区嘉汇枫景园小区内有一辆轿车自燃。幸福路派出所民警张威立即带领辅警赶至现场。
“到现场后,我们发现失火车辆位于小区居民聚集区内,且着火点处于轿车车头部位,而且还能听见‘噼啪’的爆炸声。火势正在迅速蔓延,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见状,张威立即疏散围观群众,不畏危险,拿着灭火器就来到车旁,但此时火势较大,灭火器效果并不明显。
火势紧急,张威在使用灭火器无效,“119”未到的情况下,果断改变灭火方式,他立即取出楼道内的消火栓进行灭火,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后来,消防部门赶到,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将火扑灭。灭火过程共持续二十多分钟。
“谢谢,太感谢你们了!我在旁边真的就是干着急,看着火势一点点变大,却啥也做不了!”原来,首先发现轿车自燃并报警的是小区的一位业主,车主朱先生赶到现场后,火势已经大了起来,车子还不时发出“噼啪”的爆炸声,朱先生不敢上前,唯有留在原地等待,幸好警察同志来得及时,火势才被控制下来。
目前,该车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宿迁网 编辑/童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