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7月起公积金系列新规将实施

2018年06月29日 16:05:4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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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7月1日起,苏州市将实施关于公积金缴存的一系列新规。

  从7月起,苏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总额核定,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9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提高办事效率,从7月1号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彻底取消原来的住房公积金纸质卡,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唯一认证码的机制。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建明介绍:”目前最便捷在支付宝‘城市服务’里面刷脸可以查询,其它的一些途径,包括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业务,或者带上身份证到我们服务大厅或银行网点去查询都可以。“

  根据新规,从7月1号起,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苏州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缴存职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以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苏州的,须在苏州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徐晗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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