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馅饼”? 镇江检察官给出4点“建议”

2018年06月28日 17:04:39 |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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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镇江润州检察院召开“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精准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新闻发布会,该院检察长王飞警示公众擦亮“火眼金睛”, 筑牢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识别 “陷阱”,不要被“天上馅饼”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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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诱惑是参与非法集资的最大促动力,该院副检察长田云山说,广大公众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正规的投资产品收益和风险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对于“高额回报”投资项目,要对照银行存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冷静分析,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多数情况下是投资陷阱。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干预;超过36%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

  田副检长告诉记者,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集资方式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四个特征的,依法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那么,公众如何快速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田副检长给出4点建议:

  一要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应当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公众在投资之前,应当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查询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资料,全面掌握情况,理性作出判断。二要看宣传方式。对于面向公众普遍撒网式宣传,不关心投资人是否是合格投资者、有无风险识别能力,不进行任何风险提示的投资项目,应当保持警惕。三要看经营模式。没有实体项目或虚构项目的,都蕴含巨大风险,要格外引起警惕。四要看投资主体。没有设置投资门槛,谁都可以参加、投资金额不限大小的项目,不要轻易相信。

  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传统的非法集资活动开始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以私募基金、P2P、财富管理、股权众筹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采访中,王飞检察长还特别警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传统的非法集资活动开始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以私募基金、P2P、财富管理、股权众筹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李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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