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全省将开展化解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查

2018年06月19日 20:32:12 | 来源:江苏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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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关于基础教育的文件精神,化解群众普遍关心的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查。具体事项请看下方——

  一、目的意义与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围绕《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专项督查,有效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履职尽责能力、依法治理能力和执行力,切实优化全省基础教育发展生态,以适合的教育回应群众多样需求,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每位学生健康科学地成长、成人、成才。

  将专项督查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回应民生期盼的重要载体,坚持分析研究本单位、本地区现实存在的具体问题,从源头治理,有效推动问题解决。把做好专项督查与提高教育质量、发展素质教育、办适合的教育紧密联系,增强有为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督查内容与任务要求

  从2018年起,围绕“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省性专项督查,市县督查原则上一学期一次。督查内容为:

  1、负担重。检查各地各校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的落实情况,着重督查各地各校规范执行课程计划、上学放学时间、零起点教学、统筹作业布置、集中补课,统考抽测、教师校外补课、学生参加校外补习等情况,以及地方面向学生的各种评比、选优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市、县(市、区)、校建立跟踪督查单位清单。

  2、择校热。针对各地各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热点学校招生问题,着重督查是否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义务教育是否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是否同步招生,是否存在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的行为,是否存在考试和变相考试的现象,以及义务教育学校“零择班”和校长、骨干教师实质性交流推进情况等内容。普通高中重点督查提前自主招生、跨市招生情况,特别是违规借读、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学生和学籍混乱等情况。 

  3、大班额。针对基础教育各学段、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着重督查各地消除大班额计划制定、实施和推进情况, 确保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三、组织实施与督查方式

  1、学校自查。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即开始自查,查摆本校、本园存在或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提出自身预防和整改措施。自查情况分别报主管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市县核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自查和督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包括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改进措施及时间步骤,意见建议等)。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不论办学主体或投资主体性质如何,一律列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督查管理范围。核查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县统一确定。

  3、省级督查。省将组织若干督查小组进行专项督查。内容包括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各地出台的政策文件情况、各地各校自查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省级督查既可直接督查也可组织设区市互查。

  4、督学随查。组织责任督学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者及时予以通报,或通过舆论媒体曝光。

  四、压实责任与效果考量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地各校要从重党建、正行风、为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督查的重要意义,增强孩子的今天就是国家的未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各校要把督查工作与各地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统一部署,主动做好自查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化解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合实情、有实招、见实效、不反弹。

  2、压实各方责任。围绕学生发展健康成长第一、教育发展良好生态优先的理念,各地各校要层层落实责任、从自身率先做起,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化解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省教育厅与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所属所在各中小学、幼儿园等责任主体之间,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化解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责任书》。除省与设区市之间外,其他责任书签署在新学期开始时进行,一学期一签。在签署责任书时,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围绕督查内容,查找本单位有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各地教育局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加强统筹、明确分工,做到责任有部门、事情有人担、持续有保障,确保问题化解落实到位。

  3、务求整体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每次专项督查作为解决矛盾、推动发展的有利契机,直面现实问题,深刻查摆剖析,切实研究解决对策。自身能解决的要主动解决,学校和地方自身不能解决、需要统筹推进的,要及时向主管单位和领导书面汇报,争取各方支持,推进相关问题及早应对、及时化解。要着力督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理方式、考评指标权重、学业测试频率等,确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率先垂范、引领学校,确保督查取得实际的、整体的、长远的成效。要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积极扩大探索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摇号入学的制度。 

  4、建立问责制度。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明风气。要将责任书、问题清单等作为督查问责的重要依据,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领导约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来信来访较多、问题突出的个人、单位和地区要进行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今年起,涉及全省各地各校的评优评先、奖励表彰、创建复查,都要将化解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作为前置条件,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和晋升。同时,将督查结果,纳入市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和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履职情况的考核内容。

  5、重视舆论宣传。要加强宣传引导,注意发现、宣传一批在解决问题上真抓实干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违规违纪者予以曝光,努力形成社会支持教育、学校和谐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和发展氛围。

  (来源:江苏教育发布;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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