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境内河网密集,有河流2000余条,水域总面积2367k㎡,良好的气候、优越的水环境为宿迁的生物多样性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然而,由于水域跨越多个行政区,统一管辖、统一裁判尺度一直是个难题,如何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生态保护审判庭,集中管辖全市范围的生态保护类案件。截至日前,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各类生态保护类案件计1278件,其中88%为资源类案件,12%为污染环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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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审查行为危害性
环境资源类案件特征在于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不同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存在差异,需加强专门化审判。
1、积极落实专家咨询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受聘专家接受法院对专业知识的解答计30次;
2、大力推行专家陪审制度
在科研院校选任10名专家陪审员,涉及环境监测、林木工程、土壤修复、产品质量、畜禽养殖等领域,受聘专家参加专业案件的陪审计29次,弥补了法官专业性不足;
3、不断完善专家出庭制度
对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出庭。
拓展生态审判社会效果
针对全市生态案件的区域性分布特征,选取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职能单位、渔民、村民、企业员工旁听庭审,20余次到三县两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由院长主审并进行现场普法,就地开庭、当场宣判,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作用,旁听人员累计5000余人,通过审理一案威慑一片教育一方,放大生态保护的社会效果,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面拓宽恢复性司法
01在案件类型上全面拓展
从首次尝试恢复性司法的渔业资源案件,拓展到非法狩猎、盗伐林木、污染环境、河道非法采砂等。
02在诉讼程序上有所拓宽
部分案件恢复性司法贯穿案件的诉讼全过程,诉前,鼓励行为人主动放生野生动物;诉中,要求被告人向主管单位交纳生态修复资金;诉后,将生态公益补偿与被告人矫正帮教有机结合。
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生态诉讼类案件479件791人,其中运用恢复性司法举措办理案件348件563人,占诉讼案件收案数72.7%。
保护宿迁生态大环境
1 . 以宿城区人民法院为牵头单位,多次邀请公安、检察及涉及湖泊保护的10多个环保职能单位召开两湖生态保护专项座谈会,并在会上交流探讨提出对策; 2 .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 3 .针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河道采砂刑事案件,征求公安、检察、环保职能单位的意见后,相继出台量刑指南,在刑事审判中严格司法、慎用缓刑,依法保护宿迁的生态环境。
(来源:江苏263在行动 编辑: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