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经开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另类的离婚纠纷。黎某和胡某系夫妻,两人今年三十出头,家境不错,父母身体健康,本应是其乐融融共建小家庭的好时光。未曾想丈夫黎某竟然一纸诉状将妻子胡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原来,看似合适的彼此,貌似幸福的家庭,在成立之初就另有隐情。
2013年下半年,胡某经人介绍与黎某相识。此时的两人,均被来自父母和亲友的逼婚压力折磨得疲惫不堪。初次见面,胡某更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哭红了双眼,黎某见状便上前询问,得知女孩是被逼前来相亲,遂心生一计,对胡某说:“你是被逼着来相亲的吧,要不咱们先假装凑活一阵子,暂时躲过父母的压力”。这话说到了胡某的心坎上,两人一拍即合。不过短短两三个月的相处,黎某的父母就特地从重庆赶来与女方的父母准备商量婚事,看着双方家长兴高采烈的样子并为新房装修出钱出力,两人骑虎难下,随后的一切都顺了父母的心意,领了证,办了酒。令双方父母始料不及的是,小夫妻俩并没有过上让长辈期待的生活,婚后女方虽搬至与男方共同生活,但两人从来就是分房而睡,作息时间也互相错开。两人甚至还签订了财产协议,协议中除了对两人的现有财产进行约定外,还约定女方按照500元/月的标准向男方支付居住在婚房期间的租金,而水、电、煤气等费用由双方均摊。
随着时间的推移,妻子胡某的心中却渐渐产生了变化,希望与黎某能够真正组成家庭,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而黎某却仍旧不改初衷,两人产生了分歧。今年5月,黎某以双方之间的婚姻为形式婚姻并不存在夫妻之实,与胡某没有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胡某离婚。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黎某屡次以双方签订财产协议为由拒绝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向其释明协议中相关条款的效力以及离婚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一些法律规定后,黎某的态度才有所松动,表示自己耽误了女方的青春年华,并为当时自己不成熟、不懂法的行为而感到后悔。后经法官主持调解,两人解除了长达4年之久的婚姻关系,并由丈夫黎某支付胡某财产归并款11万元。
婚姻是严肃的,一经登记,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既受法律约束、也受法律保护;婚姻也是纯粹的,父母的满意换不来个人的幸福;婚姻同时也是无私的,为了个人私利结为夫妻最终害人害己。
(来源:常州日报 编辑/李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