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冒充老总骗走 444.8 万,落网后怪会计“太笨了”

2018年06月05日 16:42:51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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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在网上获取了企业的信息后,想方设法添加公司财务人员的微信,并冒充公司领导给财务人员多次下达转账指令,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对方转账给 " 客户 "。1 个多月前,镇江市京口区某公司会计徐女士中了这种圈套,被骗人民币共计 444.8 万元。

△受害单位送来锦旗

  案发后,镇江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 14 天的努力,警方在广西宾阳抓获以柳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 3 名,追回涉案资金 118.57 万元。

△警方现场发放了 100 多万赃款

  6 月 5 日上午,镇江市、京口区两级公安机关举办案情通报会,披露此案详情,并将追缴的赃款全部返还给受害单位。

  案发

  6 小时," 老板 " 微信指令转给 " 客户 "444.8 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 6 月 5 日在通报会现场采访得知,4 月 26 日,镇江京口公安分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冒充企业老板,用昵称为 " 陆某某—镇江某铝艺 " 的微信号,从当天上午 9 点开始,指令公司出纳会计徐女士,先后 4 次转账给在辽宁开户的 " 客户 " 周某的银行账户上,第一笔转账金额为 19.8 万元,后三笔金额分别为 25 万元、200 万元、200 万元,直至下午 3 时,该公司账户上的 444.8 万元被全部转走,其中有 400 万元还是临时赎回的理财资金。

  公司负责人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案件发生后,镇江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非常重视,立即成立 "4.26" 案件专案组,由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京口公安分局主侦,全力开展各项侦破工作。

  警方经调查发现,作案微信号系境外注册,当日在广西宾阳县登录。

  随后,镇江市公安局报请江苏省公安厅,协调广西警方连夜开展落地查证;与此同时,镇江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请求江苏省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支持,对被骗资金 24 小时不间断查询冻结,但犯罪分子十分狡猾,勾结境外洗钱团伙提款、转移、套现,导致涉案资金追踪和挽损难度加大。

  抓捕

  14 天,专案组千里追凶 "90 后 " 主犯终落网

  4 月 27 日下午,"4.26" 专案组一行 8 人紧急赶到宾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基本锁定宾阳思陇镇柳洞村为侦查重点、柳某谨家为犯罪窝点、柳某为首要犯罪嫌疑人,柳某佳、柳某谨等有重大犯罪嫌疑。

  柳洞村位于山区,只有一条路——这条路从一条县道向西出入该村,从县道入口到达柳某谨家有 2 公里的山路,车程 5 分钟,路面狭窄无法会车。

  专案组民警一直在此处蹲守,等候时机。

△警方查获的涉案物品

△警方查获的涉案物品

  5 月 9 日 12 时,专案组在米粉店抓获前来吃午饭的柳某和拒捕逃跑的柳某佳,并迅速赶至柳某住处,抓获柳某谨,查获电脑 4 台、手机 20 部、电信网关 2 个、路由器 1 个、电信电话卡 1 张、银行卡 13 张、网银 U 盾 1 只、U 盘 1 只、他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张。

  经审讯,柳某、柳某佳交代了 4 月 26 日在微信上冒充公司老总骗取某上述公司 444.8 万元的事实。

  据警方介绍,柳某,男,26 岁;柳某佳,男,24 岁;柳某瑾,男,54 岁;3 人均为广西宾阳县思陇镇人。

  追赃

  7 天,警方终于追回 118.57 万元

  柳某、柳某佳交代,他们事先通过网上查询了一些企业的信息,并将目标锁定在注册资金在 500 — 1000 万之间的公司,查看公司主要持股人的信息和公司电话;通过网站查询出公司号码后,他们直接打电话到公司,一般以要打款到公司为由,找出纳,然后问出纳的号码。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带走

  4 月 23 日,柳某获取镇江某公司出纳会计徐女士的手机号,经微信搜索并添加验证后与徐女士加为好友,随后,他通过冒充老板身份与其聊天设计圈套,并在 4 月 26 日作案成功,先后分 4 次骗得该公司转账 444.8 万。

  在徐女士每次转账成功后,柳某佳就通过手机网银将钱转入境外的 " 水房 "(境外地下洗钱组织)账户进行洗钱,境内诈骗团伙、洗钱中间人、境外洗钱组织分别按 40%、25%、35% 的比例分成。

  4 月 27 日凌晨 2 时,洗钱中间人依照 " 行规 " 将 180 万现金交给柳某,柳某交代,当时自己骑着电动车来到中间人指定的地点,从草丛里取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内装 180 万元。

  柳某当即将其中的 30 万分给柳某佳,43 万偿还欠下的赌债,7 万元用于赌博挥霍,剩余的钱则藏于其住处旁的鸡窝内。

  柳某佳交代,自己在拿得 30 万赃款后,2 万元用于个人挥霍,28 万交于其姑父存放。

  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开始全力追赃,经过一周的工作,民警在柳某养母处缴获赃款 90.57 万,在柳某佳姑妈处缴获赃款 28 万元。

  △警方将追缴的赃款全部返还给受害单位

  " 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对赃款的去处语焉不详,一会说在鸡窝里,一会说在南宁的新房里。负责起赃工作的京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林晖在几个地点来回奔波,终于将未能转移挥霍的 118.57 万元追回。" 镇江京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袁华君表示。

  6 月 5 日的通报会上,警方还透露,柳某归案后,一直反复说," 这个出纳会计太笨了,害自己做了这么大一笔案子!"

  目前,对涉案的其他资金,警方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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