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指导意见》作出解读。
与此前的民办教育收费政策不同,《意见》区分了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两种,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不同的收费管理方式。
根据《意见》,今后我省将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营利性民办(学历及非学历)教育、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不含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除此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则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针对民办教育机构乱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意见》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制定实施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收费标准时,应当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并保持周期性平稳有序,收费标准调整原则上要求2-3年保持平稳。价格主管部门将强化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六统一"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意见》还规定教育机构取得的合法收入应当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严禁违规转移及使用资金。
另据报道,省物价局今天还发布近期商品价格情况。夏季到来,随着应季的蔬菜、水果供应量上升,全省主副食品价格总体下行,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监测的32种蔬菜价格24降8升,黄瓜、豆角、薄皮青椒价格降了两成多,蒜头价格普遍低位。肉禽价格方面,在经历从年初到5月中旬的价格"下滑"后,生猪价格触底反弹,而小龙虾随着上市量增加,价格明显回落。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郝朦 高涵 李栋 夏敬栋 陆伟晶(实习)各地方台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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