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徐州市民张女士在骑电动车时避让不及,轧到了一只在非机动车道上乱窜的小狗。
当天,张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路过徐州市铜山区衡山路附近一家宠物店,遇到宠物店的几只小狗在非机动车道上乱窜。
“狗都在门口,我绕过一个,没绕过另外一个,”张女士避让不及,轧到了一只小狗。随后与宠物店老板发生纠纷。
民警通过调取宠物店的监控发现,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店主在遛狗时没有用绳索拴狗。店主以为,在自己店门口遛狗不需要牵绳。
民警告诉他,宠物店门口也属于道路,狗上了道路就应该有人牵着。因此,店主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好在宠物狗伤势并不严重,最终,双方协商解决了这起事故。
因为遛狗不牵绳而导致的矛盾纠纷,一直以来都有很多相关的新闻。
有人会说,“我的狗不咬人...”
可是它忠诚和保护的对象只是你
你无法保障别人的安全不受到威胁
图自网络
而且随着气温的升高
狗狗的脾气也会暴躁
犬伤门诊的接诊量也随之增加
针对遛狗乱象,多地已经出台了一些管理条例。
从2007年开始,南京就出台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养犬管理条例,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且必须按照规定办证。在外出遛犬时,不得在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内遛犬,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由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
2010年7月起,《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2007年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则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其实遛狗牵狗绳,
不仅是保障路人的权益,
也是为了保护狗狗自身。
不牵狗绳,你的爱犬可能会误食地上的毒物
不牵狗绳,在闹市区狗狗出车祸的事件时有发生
不牵狗绳, 不慎走失的狗狗也占据了很大的比例
……
别让大家因为你的疏忽而受到伤害,
也别让狗狗因为你的大意而受到伤害!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麻利 吴非 编辑/季玉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