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镇江市小学、初中施教区范围公布的时间!
通知要求:
1.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施教区范围内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是确定其所属施教区的依据。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地址为依据;拆迁户已购买新房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学生按新房所在施教区入学。其他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应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2.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应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要严格遵守“自愿报名,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资料,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监督。
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在执行中考政策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学区内学生同等待遇。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各地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指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适龄聋童原则上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就读;适龄智障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特殊学校就读;适龄盲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与苏州、南京、扬州、常州等地盲校联系,为适龄盲童入学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服务。
各类学校应在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入学通知书。
重点来了!
通知还发布了镇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家长们可以根据这份时间表来安排孩子的上学问题。
2018年镇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主要工作安排
6月15日各区公布小学施教区范围。
6月20日公布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
关心学区划分的家长们注意了!请到时及时关注金山网微信,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来源:金山网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