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期待的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近期讨论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在哺乳期内,女职工可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孩子1岁内,女职工每天可享1小时哺乳假。
江苏台记者文坤:如今,"背奶妈妈"在职场很常见。新版《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有条件的还鼓励建立托幼机构,这也大大方便了还在哺乳期的妈妈们。
此外,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可以安排休息1至2天。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王尧 章斌炜 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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